嘉兴日报1月9日讯(记者 张萌 通讯员 陆非凡)《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已于2018年12月22日颁布,该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9年1月1日后取得的工资、薪金,符合条件的可以依法享受专项附加扣除。这也意味着,本月纳税人将享受到“减税大礼包”。
记者了解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
例如子女教育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在境内就读的,税务机关可以获取教育部门的学籍信息,纳税人不需留存资料备查。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境外教育佐证资料。
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居民自己到底需要缴纳多少个税?应该怎么计算呢?新个人所得税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其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例如市民王先生独生子女,月收入10000元,“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为2000元,有一套房子每个月利息2000元,同时父母已经60岁。
起征点为5000元的情况下,没有专项附加扣除,每月需缴纳(10000-5000-2000)*3%=90元个税。
有了专项附加扣除以后,每月需要缴纳(10000-5000-2000-1000-2000)*3%=0元
这样一来,王先生每个月所缴纳的税款为0元。记者随机采访中,许多市民表示,新个人所得税切实减轻了居民的负担。“尤其是我们中年人,上有老下有小,负担重,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后,着实省钱了。”市民刘先生表示。
纳税人想要享受到“减税大礼包”,其中关键的环节是要进行申报。目前,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2018年12月31日,个人所得税手机APP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功能正式投入使用,纳税人可通过手机APP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大大简化手续,提高办税效率。
“原来我还在想申报要怎么做,现在直接下载APP就可以操作了。”市民罗女士说。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记者看到首页就包括6项附加扣除类目。例如点开子女教育,首次进入系统会提醒你在填报前,需要提前准备子女教育信息,子女、配偶身份证件号码,扣缴义务人信息。
除了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以外,还可以随时通过手机查询自己办理过的申报、缴税、退税等业务的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纳税人在进入个人所得税APP需要进行实名认证,如果当月来不及采集信息,可以在年度内以后月份补采信息,也可以选择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年度汇算清缴时,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办理退税。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