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不仅威胁市民生命安全,还污染生态环境、危害公共秩序,成为城市管理、社区治理一大顽症。近日,秀洲法院巡回法庭就审理了一起因高空抛物引发的纠纷案。
“这都第三次了,以前还好没出什么事,这次居然扔了那么大一个瓶子,还砸伤我家小孩!”在法庭上,当事人向先生气愤地和法官说道。事情要追溯到今年6月,向先生11岁的儿子小向正在4楼的露台上玩耍,没想到一个塑料酒瓶从15楼坠下,正巧砸到了小向。
小向父母发现后立即找到15楼的住户,但是对方始终不承认瓶子是从他家出去的,双方情绪激动、争执不下,最终小向父母选择了报警。经送医诊断,这起事故导致小向左肩锁关节半脱位。
如何证明塑料酒瓶是从15楼住户家中抛出的呢?之后,该小区物业公司做实验,模拟当天情景,当同样的塑料酒瓶从15楼扔下后,落下的地点与砸到小向的地点一致。在确凿的证据面前,15楼的住户终于承认酒瓶确实是自己家的,但却称,酒瓶是被风吹走的,跟他没有关系。双方无法就赔偿事项达成一致,无奈之下小向父母来到法院寻求帮助。
小向父母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费以及监护人误工费并且向其公开道歉。庭审初始,双方互相激烈辩论,被告一方主张只愿意赔偿医疗费,其他一分都不愿意承担。庭后,承办法官耐心劝导,终于让被告方认识到了错误,意识到这个瓶子无论是风吹下去的还是扔下去的,都需要承担管理责任。经法官调解下,双方就赔偿达成一致,并表示愿意继续和睦相处。
随着人口越来越密、房子越建越高,高空抛物问题正成为城市生活新的“隐忧”。有研究机构做过实验和测算:一枚50克的鸡蛋从4楼抛下,会把头顶砸出肿包;18楼抛下,就能砸破头骨;要是25楼,可能致人当场死亡。
本案中,酒瓶放置于窗台位置,极易掉落,即使被风吹下,15楼的房主仍有管理不善的责任,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一章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官提醒,无论什么原因造成物品坠落,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作为室内物品的管理者在无法证明自身无过错的情况下,均应对造成的各项损害承担责任。小区中的住户,尤其是高层住户,应妥善保管好自家的物品,防止因各种原因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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