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财政积极响应省财政厅财政数字化改革要求,全力打造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一网通办”。4月20日,全省“首单”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的个人抢救费用垫付申请业务落地海宁,标志着海宁市垫付申请继实现个人“掌上办”后在全省率先开启线上申请“第二通道”。
一是主动“接单”,掌握工作进展。积极同省基金中心对接,及时了解“浙江政务服务网”申请通道建设的最新进展,明晰“网上办”开通的时间计划。在新通道开通的第一时间,该市主动自荐参与全省“网上办”试点运行,凭借该市日常业务量稳定、部门配合高效、审批垫付及时的优势,最终获得省基金中心批准,顺利开展“首单”业务。
二是快速“下单”,明确操作流程。及时向承接此项应用系统的省厅工程师请教,熟悉“网上办”的具体操作流程,即符合相关垫付情形的受害人或其近亲属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首页,搜索查询“垫付申请”,点击“在线办理”进入垫付申请入口,在“提交申请”一栏填写个人抢救垫付申请单,进行救助基金的网上申请和办理。
三是上门“送单”,确保闭环运行。在“首单”落地当日第一时间前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协助办案民警辅导当事人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完成首笔抢救费垫付申请。为确保首笔“网上办”垫付闭环运行,及时做好医疗机构、卫健、医保等部门间的沟通衔接,高效完成网上联审工作,审批时限提速至3个工作日完成,垫付资金4.89万元,确保受害人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网上办”通道的开辟,进一步拓宽了救助基金的申请渠道,优化了办事流程,深化海宁市道救基金抢救费用垫付“一件事”“一次办”“一表办”改革。自2020年9月,海宁市成功申报纳入全省道救基金抢救费用垫付“一件事”试点以来,共受理个人线上垫付申请11件,垫付抢救费用77.22万元,帮助群众解决“燃眉之急”,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道救基金抢救费用垫付申请“掌上办”“网上办”得到宣传推广,公众知晓度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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