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那么热心帮助我们,嘉兴交警真的是一心为群众的好警察。”7月14日凌晨,租住在秀洲区洪合镇的河南籍男子祝某对嘉兴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执勤民警一再表示感谢。当天这位祝某可是被直属二大队处以罚款16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处罚呢,为何他还要感谢交警?
原来,当天凌晨0时32分左右,直属二大队民警在嘉兴市区嘉杭路天琴路口设卡查酒驾。发现祝某驾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他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43mg/100ml。
“我是喝了酒,可我没办法呀!”面对执勤民警的询问,祝某对自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不过他说自己是不得已而为之。原来,当天祝某的女儿突然身体不适,喝过酒的祝某便载着他们到第一医院看急诊,看完病后他想尽快回家让女儿休息。“我老婆没有驾驶证,一时半会也叫不到车,我头脑一热就自己开了……”交警当即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考虑到当时是凌晨,车上又有病人,便派人将祝某和家人送至洪合家中。
“我们派人送祝某一家回家,是出于对他们的安全考虑,但是祝某该接受的处罚一样不少。”直属二大队城南中队副中队长王孝昆表示,交警执法宽严相济,是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体现,不过他认为祝某会违法,最主要的还是心怀侥幸,认为交警不会查到,才会选择饮酒后开车上路。“祝某当时可以选择拨打120,也可以打车或是让朋友帮忙开车,方法很多的。”王孝昆也提醒广大市民,一旦遇到自己喝酒,家人突发疾病等情况,最好的方式就是拨打120,或是向就近的邻居、交警等人群求救,贸然开车上路很可能会导致事故发生,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得不偿失。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