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数据:
服务业支撑力持续增强
作为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业一头连着经济发展,一头连着民生福祉,在国民经济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记者昨天从市发改委获悉,今年以来,全市服务业发展坚持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聚焦数字赋能、产业融合、消费升级、品牌引领,总体呈现稳中有进、进中提质的向好趋势。
上半年,全市服务业实现增加值1319.33亿元,同比增长11.6%,高于全省平均0.1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7.6%,分别高于全国、全省平均2.7个和0.7个百分点,为嘉兴打造“重要窗口”中最精彩板块、建设高水平共同富裕先行市提供了有力支撑。
分行业看,上半年,列入服务业增加值核算的主要行业均保持较快增长,批发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餐饮业、房地产业、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17.1%、16.7%、20.0%、14.4%、13.4%,均实现两位数大幅增长。
蝶变掠影:
服务业新动能加速释放
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嘉兴不断添加精彩注脚。7月27日,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成为嘉兴市第70家上市企业、第9家服务业上市企业。
位于嘉兴经开区的和达科技,自2000年成立以来深耕水务行业,致力于综合运用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中国水务行业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服务行业客户超过500家,是国内供水行业信息化客户最多、业务链最完整、技术最全面的综合服务商。
“十三五”以来,在嘉兴坚持“服务业兴市”、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两轮驱动的背景下,和达科技以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坚定前行,先后获得2016年、2018年全市服务业二十强企业称号,2017年、2019年全市服务业十佳创新企业称号。
2020年,和达科技实现营收3.23亿元,三年平均增速高达37.2%,蝶变成为全市信息服务业龙头企业。
“和达科技的成功上市,不仅实现了企业自身发展的一次重大跨越,更在全市服务业企业中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放眼嘉兴全市,生产性服务业加速释放新动能的同时,生活性服务业不断朝着高品质蝶变跃升。
6月19日,位于南湖东岸的南湖天地在万众期待中启幕,成为嘉兴城市新地标、网红打卡地,开业3天客流达57万人次;6月26日,位于海盐的杭州湾融创水世界正式开业,为华东地区再添一处高品质夏日旅游度假目的地,吸引各路游客争相“乘风破浪”……一批生活性服务业项目的相继建成投产,释放出嘉兴服务业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强烈信号。
今天的投资就是明天的产出。今年上半年,全市服务业投资总额959.14亿元,增长9.0%。其中,南湖区借助嘉兴科技城、南湖基金小镇等集聚区产业集聚效应,完成投资151.14亿元,增长48.5%,列全市首位。
目光聚焦全市231个服务业“百项千亿”项目,1至6月,共完成投资185.23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69.5%。
解码半年报:
多维度发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上半年,嘉兴服务业多个细分行业发展表现抢眼,“不约而同”交出高分报表。
商贸方面,全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实现销售额2339.14亿元,同比增长51.8%,位列全省第二,两年平均增长25.9%。
金融方面,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1680.96亿元,比年初增加1514.25亿元,同比增长22.5%,增量、增速分列全省第三、第一,增速已连续10个月列全省首位。
电信业务方面,全市三家运营商电信业务总量合计达到37.19亿元,同比增长36.7%,增速领跑全省;移动、电信、联通增速分别为37.9%、36.0%、32.7%,均列全省首位。
从质量效益来看,上半年,全市服务业税收378.54亿元,增长11.6%,占全部税收比重达51.9%。其中,科技服务业和物流业税收同比分别增长85.1%和74.1%,成为服务业税收增速最高的两个行业。
值得关注的是,嘉兴楼宇经济持续表现亮眼,上半年,全市310幢纳统楼宇累计入驻企业3.57万家,同比增加8049家;楼宇税收107.55亿元。截至6月底,全市税收超千万元楼宇139幢、超5000万元楼宇54幢、超亿元楼宇31幢。其中,超千万元楼宇、超5000万元楼宇、超亿元楼宇同比分别增加12幢、3幢和6幢。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分析认为,上半年,嘉兴服务业提质增效动能足,主要得益于三方面有力支撑。具体来说,一是“分析+研判”,构筑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体系;二是“引导+服务”,牢牢把握服务业发展关键节点;三是数字赋能,提升服务业发展工作智能化程度。
据介绍,下半年,嘉兴服务业将锚定“全年红”发力,一方面全力以赴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另一方面积极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此外,还将精心培育服务业发展平台主体,多维度持续为高质量发展蓄力赋能。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