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对丽水来说尤为如此”。今年以来,我市把生态保护作为第一责任,用最顶格的生态标准、最严格的生态管理、最科学的保护机制,大力实施生态保护行动。7月29日,我市将迎来第二个“丽水生态文明日”,并提前公布了2017年上半年的生态环境数据。
在国家环保部日前发布的今年6月和上半年全国和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空气质量状况中,丽水位列上半年空气质量前十位城市的第六位。
在丽水市环境监测站公布的生态数据中,上半年,全市九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除松阳外,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较一季度多出了莲都等4个县(区)。九县(市、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2.46-3.70之间,空气质量(AQI)指数优良率在92.6%-99.4%之间,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5.6%,全省排名第一位。2017年1-6月,丽水市区PM2.5浓度为平均每立方米33微克,PM2.5平均浓度较去年同期下降每立方米2微克, 排名全省第二位。
分县(市、区)看,我市有四县(市)空气质量入围全省空气质量前十位,分别是龙泉市位列全省第一,庆元县位列全省第二,缙云县位列全省第九,云和县位列全省第十。
在水环境质量方面,1-6月丽水市96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Ⅰ-Ⅲ类断面有95个,占99%,其中Ⅰ类断面23个,占24%;Ⅱ类断面60个,占62.5%;Ⅲ类断面12个,占12.5%。在群众最关心的饮用水方面,1-6月,饮用水源地达标率为100%。
在全境剿劣工作中,全市2349处需整治小微水体(其中劣Ⅴ类水体314处),以及460个入河排污口均已全部完成整治任务,原唯一一个劣Ⅴ类断面(市区环城河口)现已连续4个月达到V类标准。
在土壤治理方面,我市在全省率先发布《丽水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十三五”规划的12个重点土壤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有9个基本完成建设,其余也计划在2018年前建成。目前,我市已累计完成5.75万吨存量危废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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