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4月17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董文涛 区委报道组 蓝俊 通讯员 周虹霞)日前,在丽水市莲都区蒲塘村,村委会主任朱伟军和村干部正在商讨该村文化营地的运营方案和室内设计等事宜。“我们村打算把荒废多年的蒲塘小学原校舍改造成文化营地,等今年下半年领到企业的固定分红,项目推进得就更快了。改造完成后,屋顶光伏发电、营地租金等收入预计每年有15万多元。”朱伟军高兴地说,作为23个持股行政村之一,每年的分红补齐了很多项目的资金缺口。
2017年12月,莲都区出台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区产业化项目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持股指导意见,将原来用于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部分财政补助资金,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持股的方式投入到企业的产业化项目中,龙头企业每年向持股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固定分红,分红收益可以用于村集体的各类公益项目。
据了解,试点项目企业包括丽水绿园种禽开发有限公司、丽水市鱼跃酿造食品有限公司等6家农业龙头企业,每家龙头企业被持股的股金为150万元。碧湖镇党委书记叶祖平表示,此举不仅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还有利于实现政府扶持、企业发展、集体壮大、农民增收的多赢局面。
据悉,与这6家企业相对应的持股主体为莲都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区范围内的碧湖镇白口村、石牛村、下赵村等23个行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企业每年均按股金8%固定分红比例,即每家龙头企业每年分红12万元,共计每年72万元,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支付股权收益。企业和碧湖镇政府签订持股协议后,碧湖镇的23个行政村能持续20年享受到企业的固定分红。
莲都区现代农业园区管委会主任陈金奎表示,莲都积极探索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就是为了构建紧密的农企利益联结机制,让更多的农户享受到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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