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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丽水市反馈督察情况
2018年05月11日 10:41:47 来源: 丽水网-丽水日报 马丽飞 叶捷

  本网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2017年12月5日至12月19日,浙江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丽水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形成督察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18年5月10日向丽水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反馈会由吴晓东市长主持,施利民组长通报督察意见,张兵书记作表态发言,李全胜副组长,督察组有关人员,丽水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丽水市始终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对丽水来说尤为如此”的重要嘱托,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连续10年全省第一,生态省和美丽浙江建设考核连续10年获得优秀。

  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保护。生态保护红线区面积占比从2016年的26.6%提高至2017年的31.8%,累计建成国家森林公园5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6个,森林覆盖率稳定在80%以上,居全省第一、全国第二。

  深入推进治水、治气、治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下降。全市省控监测断面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跨界交接断面达标率、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连续三年实现“三个100%”,全面完成水泥行业废气清洁排放改造。深入推进“两无”战略(工业园区外基本无工业、园区之内无非生态工业)。在全省率先发布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现危废重点产生企业和危废经营单位视频联网监控率100%。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6年,全域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提前4年完成省大气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目标;连续3年在全国74个空气质量排名城市中位居前十,是十佳城市中唯一的非沿海、低海拔城市;2017年,设区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居全省第一,“五水共治”群众满意度连续4年全省第一,群众环境获得感明显提升。

  丽水市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强化问题边督边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33批、250件信访件和省督察组交办的15批、392件信访件均已按时全部办结,共责令整改企业539家,立案处罚548家,罚款2937.16万元,行政拘留9人,刑事拘留3人。

  督察指出,丽水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但与省委、省政府的殷切期望和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相比,与率先建成浙江大花园、打造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全国标杆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短板和不足。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生态环保工作统筹推进还不够有力。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发展与保护之间的关系缺乏正确认识,对保护和治理面临形势过于乐观,导致压力传导不够到位、工作推进不够有力,部分区域环境质量波动反复,2018年2月,莲都区好溪水东桥下断面等4个国家水十条考核断面水质出现反弹。对水阁工业区的综合考核中,环保指标权重从2014年的16%下降到2017年的5%,对园区落实环保责任放松要求。《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但丽水市截至2017年底仍有6家未完成改造。丽水市餐厨垃圾处理厂项目是2017年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的配套项目,但截至2018年1月项目仍处于主体工程施工阶段,进度严重滞后。新增燃煤锅炉问题突出,存在边淘汰边新增情况,2014年以来违规新增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44台,且有7台位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二是局部区域结构性行业性环境问题突出。水阁工业区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该园区至今未编制规划环评,致使规划环评失去对园区发展的指导约束作用。水阁污水处理厂出水长期无法稳定达标,2017年出水总氮超标率24.1%。丽水市青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污泥集中处置单位,2017年运行负荷不足40%,但同时园区内章巷村、黄弄山坳堆存的1.9万吨污水处理污泥长期没有得到处置,环境风险大。2017年园区环境空气中特征污染物DMF平均超标率33%,最大超标倍数达13.5倍,周边群众长期投诉。一些地方行业性污染问题较为严重,全市化工、合成革、建材、不锈钢等传统资源消耗性产业占工业总产值近70%,高污染高耗能问题比较突出。

  三是环境基础设施历史欠账多。部分地区污水处理能力不足。丽水市污水处理厂(中岸圩)超负荷运行,城区每天约2万吨废水溢流直排好溪。截污纳管进展不快,莲都区联城区块管网与主干管未连通,每天约3660吨生活污水仅通过分散微动力系统处理后直排大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存在工程质量不过关、运行维护不到位、处理效果不理想等问题,群众反映突出。

  危险废物处置存在短板。根据要求丽水市应在2017年底前建成危险废物填埋场处置设施,但截至督察进驻,危险废物填埋场建设仍处于招标阶段。危险废物结构性利用处置能力缺口达8.61万吨,涨库现象严重,青田青山控股集团下属公司和松阳县中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分别暂存酸洗污泥2.1万吨、1.3万吨,存在较大环境隐患。

  垃圾渗滤液处置不到位。全市10座垃圾填埋场中,仍有6座存在渗滤液处置不规范问题。青田县温溪镇新村生活垃圾填埋场每天约60吨渗滤液未经处理排入城镇污水管网,莲都区务岭根垃圾填埋场存在雨污分流不彻底、防渗不到位等问题,雨天部分渗滤液外渗或直排城镇污水管网。

  四是环境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水电开发中的生态保护不到位。丽水市共有水电站811座,水资源开发率达到81%,部分流域水电开发强度密度偏大。大部分小水电未能严格按照标准泄放生态流量,遂昌县污水处理厂排入松阴溪下游9.8公里内建有4个梯级电站,导致河道生态流量不足,水体自净能力下降,枯水期个别指标甚至不如污水处理厂排放水质。

  执法监管存在偏弱偏软现象。龙泉市在紧水滩水库违规审批水然居渔家乐休闲基地项目,群众投诉后仍未能对餐饮、住宿等违建设施实施拆除,违法问题整改不到位。部分自然保护区存在违法违规项目,龙泉凤阳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均溪水电站、实验楼等项目至今未办理相关审批或验收手续,青田鼋省级自然保护区位于小溪部分的实验区未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督察要求,丽水市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创新完善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机制,着力解决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加快高质量发展,高标准全面建设秀山丽水大花园,推动丽水市生态文明建设更上一个台阶。

  督察强调,丽水市应根据此次督察发现的问题,结合督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标签: 环境保护;危险废物;自然保护区 责任编辑: 汪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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