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季柏林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宣判
2018年07月27日 11:46:33
来源:
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7月27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吴慧慧)记者从丽水市人民检察院获悉,7月26日,莲都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丽水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季柏林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在莲都区法院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判决,被告人季柏林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追缴被告人季柏林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二百二十二万五千元上缴国库。
标签:
受贿;滥用职权;公开宣判
责任编辑:
金英磊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