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景宁通过成立专项组,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紧密结合起来,注重边打边建、打建结合,通过大力整治涉黑涉恶、软弱涣散的基层组织等手段,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在景宁夏某某涉黑涉恶案件被立案查处后第三天,景宁直面基层、直抵问题、直通群众,县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带队蹲点调研、指导。其间共走访群众1100余人,开展党员干部个别谈话49人次,掌握问题线索13条,为侦办夏某某涉黑涉恶案件提供强有力的群众支持。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是“治本之策”,在案件发生的同时,该县结合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选优配强新班子,组织开展新村班子警示教育大会,严肃处理涉案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县内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的作用,做好当地群众的心理疏导和情绪抚慰工作;充分发挥乡贤在乡风文明的引领作用,营造淳朴、文明、友爱的乡村新风尚;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开展网格员“五星级百分制”考评,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通过强化基层党委领导核心、推广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景宁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与扫黑除恶同向发力,成立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组,根据各乡镇的不同问题,各职能部门分组牵头整顿;实行工作组驻点整顿,精准施策解决突出问题。还将县里党建工作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度结合,核查村(社区)是否存在涉黑涉恶线索,对涉黑涉恶线索做到早发现、早打击。
据悉,之前以夏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经常阻挠镇村项目工程实施推进,导致梅坑村多个项目停工,严重阻碍了村庄建设发展。打击整治后,梅坑村地质灾害点整治工程、安亭至梅坑村连接公路、梅坑村农家乐景观长廊工程等9个民生工程现均已恢复施工且进度迅速。
此外,景宁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在基层发动群众,将群众优势转化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优势,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根据安排,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督导进驻浙江时间原则上为1个月。督导进驻期间(2019年4月1日-4月30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71-85890085,专门邮政信箱:杭州市A0706号邮政专用信箱。督导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同时,在丽水市信访局群众来访接待大厅设置了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专用举报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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