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守护与绿水青山相媲美的政治生态,从严呵护高质量绿色发展环境,担当作为、奋力奔跑的“丽水之干”氛围不断浓厚,愈加彰显。
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扎实推进一体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政治监督落细落实,清廉丽水全域建设,作风建设持续深化,反腐力度始终高压……
紧扣高质量绿色发展的主题主线,大力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以“纪检之干”高扬“丽水之干”奋斗旗帜。政治生态和自然生态“两个绿水青山”,在秀山丽水交相辉映!
政治监督具体常态可视
高扬“丽水之干”,必须坚定践行“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压实政治责任。
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两个维护”作为政治监督的首要任务,认真落实“两报告”“两档案”“四清单”等制度,实现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可视化。
政治巡察,是一把利剑。2020年来,压茬推进四届市委巡察工作,出台巡察整改全过程监督《责任清单》,共巡察党组织30个,“推磨式”交叉(提级)巡察27个县(市、区)重点单位,巡察1974个村(社区)党组织,巡察整改监督网得以不断扎牢。
政治监督的强化,促进政治责任的压实。一年来,围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紧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大攻坚战、“六稳”“六保”、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减税降费等重大部署,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做实监督,全力以赴保障“两手硬、两战赢”。
9个疫情防控督查组下沉县(市、区),查处违规违纪违法案件149起,处理269人;185个扶贫开发和扶贫协作专项督查组开展市县乡“三级联查”,查处问题线索6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4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8起58人;紧盯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持续开展督责督办,推动中央污染防治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体制改革,决定治理成效提质。在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基础上,市纪委市监委相继出台《关于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提升监督质效的实施意见(试行)》《派驻机构工作办法》等制度文件,监督检查部门和派驻机构协作片“六联一体化”工作机制逐步形成,基层监察组织“三级联动”区域协作机制更加健全。
一年来,全市63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力责任被追究,6个党组织、83名党员干部受到问责。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建设规范化,让基层监察更有力,全市乡镇纪检监察机构立案830件,党纪政务处分788人。
让政治生态山清水秀
清廉机关、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企业……一个个清廉小单元,一项项风险防控举措,构建起清明亮堂的“清廉丽水”。
2020年来,丽水在12个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典型样本的基础上,出台《廉政风险“三色预警、五环联控”防控机制》,在15家单位开展第二批典型样本建设,形成廉政风险审查、防范、预警、治理、评估的监督闭环。
全市域“清廉丽水”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速推进,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县级“清廉指数”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全市乡镇(街道)政治生态排行榜评选。同时,探索建立清廉丽水建设“红黑榜”制度,各地形成了“阳光村务”监督平台、村干部履职红线“20条”“廉情地图”、廉情“吹哨人”、信访举报“云中心”等典型做法。
矛盾在基层化解,社会更加清朗和谐。9个县(市、区)纪检监察职能“四进”矛调中心,接待群众来访1513批次,受理检举控告219件。基层信访检举控告、初次举报、重复举报均大幅下降,在全省率先完成“多年、多层、多头”信访件“清淤”。
一年来,严肃查处、精准施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查处扶贫攻坚、集体“三资”管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56起,处理306人;开展全市社会福利机构专项整治,发现涉嫌违纪违法问题35个,立案审查调查9人;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共发现问题47个,追回人防易地建设费5345万元。
让丽水更清廉,反腐态势持续呈高压状态。2020年10月12日,在省市两级追逃办和青田县纪检监察、公安机关的共同努力下,潜逃法国27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邹文海回国投案,并主动退缴赃款。
“打虎”“拍蝇”“猎狐”,高压反腐,标本兼治,迅速行动。市纪委市监委探索建立审查调查一体化机制,攥指成拳、一体发力,打出了反腐败斗争的一记记“重拳”。一年来,全市党纪政务立案1322件,处分1248人,移送司法机关81人。在强大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全市共有36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在干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既要高压惩腐,更要用好“四种形态”。一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置3548人,其中以“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第一种形态占了63.6%,真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以文化人,润物无声。丽水持续塑造清廉教育品牌,联动打造全省一流法纪教育基地矩阵,推出“清廉文化进村晚”系列活动,以点带面,推广辐射,清正廉洁的理念和措施逐步覆盖到各个行业,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社会氛围越来越浓厚。
奏响干事创业最强音
“进一步厉行‘丽水之干’不动摇!”“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责、为干事者撑腰……”2020年3月20日召开的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以“纪检之干”高扬“丽水之干”,营造团结干事良好氛围提出了具体要求。
高扬“丽水之干”,须服务中心,助经济发展。
“随着第一家企业带的好头,开发区已排摸确定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作为首批复工企业,我们将继续督促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的服务保障工作。”这是2020年2月10日,驻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组走访督导的情景。
为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助力护航企业发展,市纪委市监委专门出台《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十项措施》,完善《亲清政商交往正反面清单》,建立市县纪委监委领导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制度等等。
村(社区)组织换届、扫黑除恶,都是一年来和群众密切相关的大事要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关键之处,深入推进监督执纪问责,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全市村(社区)组织换届工作启动之初,市纪委市监委就以“五大行动”强化清廉村居建设、有力推动基层治理。2020年,全市共查处违反换届纪律案件11起,涉及党员干部18人。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决胜之年,全市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积极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专项斗争开展以来,23个涉黑组织和恶势力犯罪集团均查实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查实率达100%。
紧盯小事、细节,聚焦作风建设,让干事氛围向上向好。
“一月一主题、一月一亮剑”,正风肃纪“月亮”行动有声有色。全年共开展会所歪风治理、“烟票”专项整治、反对餐饮浪费等12轮检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9起,处理干部15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1人。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整治。省委为基层“持续减负40条”落地有声,让基层干部从繁文缛节中解脱出来。全市共查处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26个,处理40人,党纪政务处分33人。
干部作风好,带动社会风气正。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积极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一年来,共为94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对27家部门疫情防控“事急从权”的45个事项予以容错免责,执纪监督的正向效应得以发挥。
打铁还要自身硬,队伍建设须从严从紧。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推进“一体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年活动,深入实施“头雁领航”行动,组织开展“师徒结对练精兵”活动,实施审查调查干部“育才工程”、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青蓝计划”,建立青年党员成长“五维”评价体系,组织开展“丽水清风”学习论坛,落实《浙江省纪检监察干部12个严禁》纪律要求等等,练精兵、铸铁军、展风采,争当“重要窗口”建设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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