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势头迅猛,“虚假广告、卷款跑路、金融诈骗”等诸多乱象相伴而生,冲击学校教学秩序、侵害家长学生利益、破坏教育生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校外培训机构乱象问题属于社会性问题,不是教育部门单独可以解决的,需要社会各方面、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研究解决”。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多次作出批示,要求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乱象集中治理的工作方案》《中共丽水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丽纪办〔2021〕12号)等文件要求,全市开展教育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工作,接下来推出各县(市、区)系列专栏推文。
为进一步解决松阳县面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乱象问题,净化教育培训市场,松阳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松阳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乱象集中治理的工作方案》,对全县学科类、艺术类、职业技能类培训机构进行全方位排查,对涉及培训机构的培训机构场所的安全情况、培训机构师资情况、培训机构收费情况、经营范围、培训机构学科知识培训情况等9个方面进行专项检查。
6月2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教育、市场监管、人劳局、消防大队、民政等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联合检查前业务布置、培训等。
6月3-10日,松阳县教育局联合县市场监管、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消防等部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
本次专项检查分成3个检查组,对全县23所学科类、市场监管初步排查62家艺术类、7家技能类共计92家培训机构进行检查。通过查阅摸排和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重点对校外培训机构无证办学、从事学科类培训教师无教师资格证、培训内容和培训教师信息未公示、收费跨度超过3个月、培训时间违规、“超纲教学”、“超前教学”、“强化应试”等问题进行联合检查,扎实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
检查组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环境、安全设施、合同条款、资金监管、培训内容等逐一进行检查,认真查看整治项目等材料,如实填写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检查情况登记表。
检查中发现,部分校外培训机构存在消防设施不达标,合同不规范、收费时间跨度长等问题。检查组根据检查具体情况,向培训机构提出了详细的整改意见并开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负责人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并向负责人宣传培训机构合同签订及广告宣传注意事项,避免虚假宣传、霸王条款等情况出现。本次专项检查共检查校外培训机构82家(通过排摸10家已注销),出动检查人员280余人次,开出限期整改通知书2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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