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1日讯(钱江晚报通讯员 罗芝 记者 邵巧宏)“您好,女士,我们这里有一套非常具有收藏价值的抗战胜利纪念币……”尽管事隔一年多,54岁的付女士仍对2014年11月10日被骗的事记忆犹新。
当天,她接到一个自称是银行工作人员的电话,向她推销一套纪念币和玉碗,并称会有银行合作单位高价回收相关物品。
“对方说购买10套以上今后才会回收,回收的价格也更高,我讨价还价后买了,一共用信用卡刷了2万多元。”付女士说,去年8月,当她想要求对方回收的时候,才知道自己受骗,并立即报警。
随后,警方顺藤摸瓜,将藏匿在江苏无锡一仓库的犯罪嫌疑人一网打尽。
昨天上午,象山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一起特大电信诈骗案,此次庭审中的43名被告人通过向客户虚构假冒藏品价值、有积分可以兑换、后期会回收拍卖等方式,向全国多省市的1700余名被害人实施诈骗,骗得人民币610余万元。
当天,由于被告人数较多,参加庭审人数达上百人,象山法院借用了象山县体育馆作为临时法庭。且因案情复杂,涉及人员众多,预计开庭时间为4天。
昨天早上9点,庭审开始。法庭上,检察机关指控称,2015年5月,被告人陈某对外以虚假的“上海江南国际藏品有限公司”的名义,利用非法获取的客户资料,雇佣话务员向客户虚构假冒藏品价值、有积分可以兑换、后期会回收拍卖等内容,实施诈骗。
在诈骗过程中,被告人“90”后陈某作为老板负责出资和低价购进假冒藏品、搜集客户信息资料,被告人张某、张某某、徐某作为主管负责话务员培训及业绩考核等,周某等被告人作为话务员负责拨打电话推销产品,共计诈骗金额390余万。
看钱这么好“赚”,在陈某犯罪团伙熟练掌握了诈骗套路后,原陈某诈骗团伙成员的张某某和刘某某相继离开陈某犯罪团伙,另起炉灶。
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被告人张某某离开陈某诈骗团伙,招募被告人张文某、史某做主管,招募被告人张从某等作为话务员,以相同的方式实施诈骗,共计诈骗金额94余万元。
其他几名被告人也如法炮制,离开陈某诈骗团伙自立门户,招募人员,实施诈骗。
公诉机关认为,陈某等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向多名被害人实施诈骗,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庭审正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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