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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场监管部门提醒 保健食品并非“灵丹妙药”
2017年03月28日 09:19:19 来源: 宁波日报 记者 殷聪 通讯员 罗军

  本以为买到了治疗风湿痹痛的“灵丹妙药”,服用后却无明显效果。日前,象山的廖阿婆被保健食品经销商忽悠了一把。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保健食品是食品的特殊种类,不能代替药品。广大消费者切勿相信将保健食品比作“灵丹妙药”的虚假宣传。

  家住象山西周镇的廖阿婆患风湿多年。不久前,宣称可治疗风湿痹痛的一则胶囊广告吸引了她。该广告宣称该胶囊有祛风除湿、化痰通络的功效,更有“无效退款”“无毒副作用”等承诺。廖阿婆当天就邮购了这一“神奇”的产品,花费3600元。

  然而,服用该胶囊一段时间后,廖阿婆的风湿并未明显好转。感觉上当受骗的廖阿婆拨打销售服务热线提出要退货,却被商家拒绝了。无奈之下,廖阿婆只得寻求市场监管部门的帮助。经调查,该胶囊只是一种普通的保健食品,而非药品。几经交涉,商家最终同意退还廖阿婆3000元。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应正确区分保健食品与药品,切勿将保健食品当作药品服用,以免延误病情。消费者如需购买保健食品,可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 保健品;监管;保健食品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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