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日报讯(记者陈敏 通讯员陈琼)记者从昨天举行的有关新闻发布会获悉,宁波将加大儿科发展财政投入,今后,各级财政对同级医疗机构按每儿科门(急)诊人次8元、每住院床日15元的标准,根据儿科服务绩效给予专项补助。
据悉,这一补助政策在浙江省尚属第一个。补助政策将向儿童医院和儿科、儿童康复工作适当倾斜。
为解决儿科看病难问题,我市将重点推出四大改革举措,主要包括服务价格、人事薪酬、财政补偿以及医保政策配套等内容,加大儿科财政投入是其中一项举措。
据介绍,我市将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合理调整儿科医疗服务价格。对儿科急诊等服务价格偏低的项目予以优先调整,儿科特色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优先审批。
按浙江省物价局、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社保厅近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儿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浙江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儿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将作出调整,新的收费标准将从5月10日开始执行。
按省“关于调整儿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县级以上儿童医院和其他公立医疗机构儿科诊查费门诊加收10元/次、住院加收10元/日;综合医疗服务类中的“一般检查治疗项目”,临床诊疗类中的“有创活检和探查项目”“临床手术类项目”“部分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项目”,6周岁及以下儿童在原价格上加收30%。儿童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医保部门按规定将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省级公立医院儿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已作出调整。据记者了解,我市的调整方案还在制订中,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以及新标准的执行时间还没公布。
提高儿科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医务人员薪酬制度。
在提高薪酬的同时,加大儿科人才引进力度。将儿科医生列入紧缺岗位,鼓励各级医疗机构面向全国范围招聘优秀的儿科带头人及相应人才,快速提升我市儿科整体实力。探索在医学院校本科高年级中通过公开招聘选拔优秀的医学生,实现儿科医生实习、规培、就业一体化培养途径。适当提高市、县两级妇女儿童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主要用于儿科医生岗位聘任。对综合医院儿科医生护士评聘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给予适当倾斜。
此外,我市还将下大力完善儿童医疗保障政策。根据儿科医疗特点和需求,完善医保支付方式,合理确定人头人次比,并逐步提高医保保障水平。按规定将儿童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支持商业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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