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在九楼搭建的阳光房。
海曙区罗曼风情小区一户业主涉嫌违规装修,物业和业委会在多次制止无效后,除了向相关部门举报,业委会还代表业主向法院提起诉讼。此举在业内引起了不小的关注,相关专家表示,此举开创了打击小区业主违规装修的先河,有望对小区的违法违规行为起到遏制作用。
阳光房涉嫌违规搭建
昨天下午,记者在罗曼风情小区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小韩的带领下,来到该小区九幢30单元801室,从外面听到里面有敲敲打打的声音,但是敲了半天门,不见有人来开。
小韩告诉记者,801是复式结构,和九楼连在一起,九楼本来没有门,但是这户业主却在九楼破墙开了一扇门,已经破坏了房屋的结构。随后,记者在楼顶看到,该户业主还在九楼的公共平台上搭建了一个阳光房,架子刚刚搭成。小韩说,这个公共平台还有公共下水管道等设施,但是被九楼的业主私自改到了别的地方。他们在巡查中发现之后,向该业主发出了违规整改通知书,但业主拒绝改正。
罗曼风情业委会主任周女士告诉记者,他们小区允许这种结构的房屋在八楼公共部位搭建阳光房,但不允许在九楼平台搭建。这名业主在九楼平台搭建阳光房的同时改建了管道,使管道变直为弯,对排水除湿功能造成了影响。同时,其搭建阳光房的用料和小区格调不一致,还会产生光污染,对其他业主造成了影响。九楼破墙开门,房屋结构被破坏,对其他业主也是不负责任的。
记者还看到,该小区其他住户也在搭建阳光房。周女士称,这些住户搭建的阳光房都是在允许的范围之内,而9幢30单元801室的业主因为多项违规,所以他们才决定采取措施。
与业主协调无果向多部门举报
罗曼风情居委会的桂主任证实了业委会和物业的说法,称他们也曾找业主协调过几次,但是一直没有结果,只能向相关部门举报。
据物业向记者出示的材料,他们先后向海曙区高桥镇政府、集士港房管所、高桥城管中队、社区居委会等部门进行了举报,这些部门均先后向该户业主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文书,其中房管部门针对破墙开门责令该业主立即停止装修施工,并“恢复原状”。
城管部门于8月10日向其下达了接受调查通知书,认为搭建阳光房的行为“涉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目前我们已对此户业主立案调查,并将于近日作出处理。”高桥城管中队相关负责人昨天下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业委会向法院起诉
今年7月18日,罗曼风情居委会委托律师向海曙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将小区9幢30单元801室楼顶上擅自搭建的封闭阳光房拆除,并将排风管道等附属设施恢复原状。同时,要求法院判令该业主将跃层外立面私自设立的进户门拆除并恢复原状。
业委会主任周女士告诉记者,他们选择起诉途径,主要是因为行政执法来得较慢,如果业主拒绝开门就很难取证。而通过法院诉讼的程序,更具威慑力和严肃性,并且判决后还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8月29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但并没有当庭作出判决。
昨天下午,罗曼风情9幢30单元801业主陈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小区业委会完全是“诬告”,是个别别有用心的人策划的,“小区内搭阳光房的人很多,为什么只去告我?”
陈先生还说,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他所做的装修都是合理合情合法的,并且向物业备过案并经过其批准。之所以在楼顶搭建阳光房,是为了防止楼顶漏水,同时他将公共附属设施也进行了改建,并不影响使用。破墙开门的确违规,但当时是想多开一道门有利于消防逃生,在接到房管部门的法律文书后,他已经将此门封死。阳光房用料之所以选用不锈钢,主要是出于强度和结构优于铝合金的考虑,如果有人认为颜色不搭或产生光污染,建成后他会喷成相符的色彩。现在他已经整改好了,不存在什么违规行为,并请求法院驳回业委会的诉求,维护他的合法权益。
记者了解到,业委会向法院起诉业主违规装修,在全市也属罕见。
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何永红则表示,违规搭建阳光房的行为是法律法规所不允许的,业委会除了可以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举报外,作为全体业主选出的组织,只要对业主的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业委会有权代表业主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如果业主拒不执行,业委会还可以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措施纠正其违法行为。在此案中,小区业委会的做法没有错,这样不但有利小区违建问题的解决,还可警示其他业主不要乱搭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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