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宁波市环保局获悉,在国家环境保护部最新发布的10月份74个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宁波作为一座集大火电、大化工、大港口于一身的临港工业城市,首次跻身全国前十。数据显示,2017年1-10月,宁波城区PM2.5平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3%,首次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6.5%,同比上升0.3个百分点,大气污染治理的成效逐步显现。
源头治气,大力整治低小散企业
源头减量是绿色发展的要义之一。宁波按照“三个一批”的要求,推进“低小散”企业整治,积极推进工业企业的园区化发展。
全市淘汰落后产能404家、“低小散”企业1134家,整治提升16个“脏乱差”、“低小散”块状行业,为优质新兴产业腾出发展空间和环境容量。全市产值百亿元以上的工业园区达23个,园区工业总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60%,园区内企业实现基础设施、集中供热、环保管理和固废、污水治理的一体化管理,热负荷在100蒸吨/小时以上的17个工业园区实现集中供热全覆盖。石化化工集聚区建设物料运输管廊,年减排挥发性有机物700余吨。
立法先行,率先出台治理方案
2016年,宁波市政府在全省率先出台《宁波市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方案(2016-2018年)》,对全市700家企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的深度治理。宁波市环保局成立了33位国内一流专家组成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全程指导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截至2017年10月,全市468家企业投入近16亿元,按标准完成挥发性有机物全过程治理,全年100家化工企业超过400万个点位完成“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从源头上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近年来,全市共投资近20亿元,完成16台6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和29台热电锅炉的超低排放改造,建成1083平方公里的禁燃区,淘汰禁燃区内外3597台小锅炉。全市累计淘汰黄标车、老旧车超过15万辆。宁波港区224台龙门吊完成“油改电”。粉尘治理达标矿山达80%,秸秆利用率达91.6%。多措并举的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切实推动宁波大气环境质量的逐年改善。
依法治气,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有法可依,执法必严。2016年,宁波率先在全省制定出台《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截至目前,宁波共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2230件,累计罚款1.35亿元,其中大气环境违法案件处罚金额4050万元。2016年以来,全市共受理涉气信访件10057件,累计排查和整治环境安全隐患270多处,完成280多家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工作,建成污染源自动监控点位共510个,实现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污染物排放实时监控,做到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发现、快速处理,全市环境安全形势总体平稳,突发环境事件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
2017年,宁波市环保局按照《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委托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牵头,以2020年全面达标为要求,在2018年3月前高质量编制完成《宁波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画好大气环境质量全面达标的路线图,指导新一轮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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