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无名氏”回家,需要众人助力
编辑这篇稿件时,笔者忆起了6年前在市救助站的一次采访。
2011年底,本报帮办热线接到浙江万里学院几名大学生志愿者的来电,说市救助站有两名“无名氏”回不了家,想得到大家的帮助。
那几名大学生的志愿服务对象,是栖身于市救助站的流浪者,特别是其中的妇女儿童,带他们认字、打球、做游戏,让他们在得到温饱的同时,也能感受到精神上的快乐。
年复一年,救助站里的流浪者来了又走,那些能够与人正常沟通的,最终都在站里的帮助下回了家。那年年底,救助站的女寝室里,只剩下一老一小两名无家可归的哑女了。
那两名哑女,在救助站的登记册上以床位号作为代号。年长的一位,不会写字,只会在纸上画下一个又一个圈圈;年轻的一位,和那些大学生志愿者年龄相仿,但心智发育却似一个孩童。眼看着新年就快到了,那些大学生志愿者不愿看到两名已在救助站住了两年多的哑女继续客居异乡,于是拨通了本报帮办热线,想帮她们找到回家的路。
帮两名哑女找寻亲人的稿子见报了,同时见报的还有她俩与大学生志愿者的合影。遗憾的是,那一次,虽有媒体出手,也未能帮助两名“无名氏”找到回家的路。
这几年,通过DNA比对、“人脸识别”等各种技术手段的综合运用,越来越多滞留于救助站的“无名氏”的身份信息得到核实。仅今年一年,市救助站就帮助47名滞留人员返乡回家,其中滞留时间5年以上的有10名。同时,救助站通过互联网来拓展寻亲方式,增强寻亲效果。
“高科技”的介入,使得寻亲如虎添翼。可传统甄别手段依然是寻亲的基础。在此过程中,社会力量的介入显得尤为重要。只有得到社会的共同关注,才能帮助更多的“无名氏”回家。(王芳)
家中若有亲人走失 别忘了问一问救助管理机构
亲人走失,家人总是万分着急,特别是老人、孩子。除了在第一时间报警、求助以及关注互联网外,别忘了向救助管理机构问询。
救助管理原则中有一条“保护性救助”原则:对16周岁以下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视作自愿救助,实施保护性救助;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发现保护性救助对象,护送到救助管理站救助。
在日常救助工作中,救助管理机构与走失人群接触的几率也较高,每年会救助疑似走失的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疑似精神障碍、智力障碍人员。
向救助管理机构问询,能多一条途径,多一分找到的几率。(记者 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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