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应急监测车升风向仪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冯瑄 通讯员陈晓众)近日,修订后的《宁波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今天,市环境监察支队应急科负责人对应急预案进行了解读。新版《预案》要求,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舆情,相关部门应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通过新闻发布会、门户网站等方式予以回应;较大突发环境事件舆情则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需要指出的是,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放射性物质泄漏等造成的辐射污染事件、船舶污染事件的应对工作按照其他相关应急预案规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宁波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环境保护应急演练
按照事件严重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应急预案同时也指出,对于7类一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当按照重大(Ⅱ级)或者特别重大(Ⅰ级)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要求上报。
这七类事件包括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响的;涉及居民集聚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和人群的;涉及重金属或者类重金属污染的;有可能产生跨省影响或造成国际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可能或已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突发环境事件;境外因素造成或可能造成我市境内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市、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或环保部门认为有必要报告的其他突发环境事件。
根据对已知信息的整理分析和判断,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可能性、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该应急预案将突发环境事件预警级别分为四级,由低到高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预警信息发布后,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视事件情况和可能产生的影响,初步确定事件的影响范围、强度和事件级别;必要时,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影响的人员,并中止其他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同时,开展环境应急监测和监察,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应急预案又将应急响应分为市级响应和区县(市)级响应。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人口密集区、生态保护区等易造成重大影响地区或特殊时期、重点时段的,可适当提高应急响应级别。
据悉,去年我市共接报处置一般突发环境事件2起。其中,因生产安全事故和交通事故原因次生引发各1起,均得到所妥善处置,未发生因处置不到位引发的污染扩大或群体性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市环保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对突发环境事件环境污染损害进行评估,核实事件造成的损失情况,并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处置、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认定事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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