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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水生野生动物 “常识普及”还得补上
2018年06月06日 09:48:44 来源: 中国宁波网   余建文 李传斌

  治疗康复的“断臂”绿海龟。(记者余建文摄)

  又到“六一”儿童节。上周末,很多家长领着孩子走进宁波海洋世界,感受海洋生物的奇妙。

  位于互动区的海龟池,人气总是很旺。小朋友可以给10来只体型壮硕、憨态可掬的海龟喂食。其中,有只绿海龟有点特别,缺了“左胳膊”,缓缓跟在队伍后面。“这只龟是6年前被我们救下来的。送来时,它的左前肢严重受伤,只能截肢,治了一年多才康复。”海洋世界水族部副经理王亮亮说。

  王亮亮是宁波市水生野生动物救助中心的一员,“有人称我们是海洋动物的‘120’医生,感觉挺自豪的。”2007年夏天,中心由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和海洋世界共同组建,对搁浅、受困、依法没收或移交的国家级水生野生保护动物进行救治、饲养和放生,如今已走过10个年头。

  救助中心有一支10人组成的救护小组,配备了专用救护车等设施。“2014年秋天,我们一次救治了8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蠵龟,特别难忘”,王亮亮说,救护行动前后历经1年多时间,共救活6只,陆续放生大海。10年来,王亮亮和伙伴们救护出勤120多次,累计救助、接收保护物种12个,数量175条(只),其中治疗康复后放生的有23只。

  宁波海域辽阔,渔民常在作业时误捕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常见的是绿海龟、蠵龟、江豚等,也有中华鲟、玳瑁一级保护动物。经过数年的努力,目前我市已形成一张水生野生动物的救助网络,“有需要,一个电话即刻出动”。

  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负责人说,“我们向渔民一再宣传,发现有误捕的水生野生保护动物,没有受伤的,要第一时间无条件放生;若是有受伤,马上报告,实施救护”。为此,我市还建立了珍稀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奖励机制。渔民将救护、放生的过程用照片、视频等记录下来,海洋渔业部门根据救助的物种等级、效果,按相应标准予以奖励,极大激励了渔民的保护积极性。

  2017年,我市共处理125起、129头(尾)水生野生动物事件,涉及鲸豚类、龟类、中华鲟等多种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其中成功放生67头(尾),发放奖励资金30余万元。

  王亮亮说,这几年,市民特别是渔民的保护意识明显提高。在海洋世界水族馆,养有两只两公斤多的中华锦绣龙虾,“这两只中华锦绣龙虾分别是3年前象山、奉化的渔民捕获后,主动送来的。”

  渔民的保护意识增强了,但在救护知识、基础操作上,还有短板要补。王亮亮说,他们在救护中发现,渔民往往将误捕的海龟、江豚无遮盖放在甲板上,或者养在狭小、不干净的水池里,很容易造成二次伤害,加速其死亡。哪些动物属于保护范围,基础救护该怎么做,目前这方面的专业培训还做得不够,“最好能把相关知识送到每一条渔船上”。

  当然,不排除个别人见利忘义,从事运输、贩卖水生野生动物的违法勾当。对此,执法部门严厉打击。今年5月初,镇海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在镇海金塘大桥水域,在一艘舟山嵊泗的渔船上查获一条死亡的江豚。据当事的渔民交代,这条江豚是前几日作业时捕获的,起网时已死亡。后打听到有人愿出钱买,他便驾船载着死江豚打算到镇海卖掉,没想到中途就“栽”了。

  据悉,这是我市查获的首例涉嫌运输贩卖国家二级水生野生保护动物案件,当事人目前已被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负责人介绍,国家《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规定,“捕捞作业时误捕水生野生动物的,应当立即无条件放生,已经死亡的上交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妥善处理。”一句话,无论误捕的水生野生动物是死是活,都不能贩卖。

  救护有讲究,放生也要有“规矩”。王亮亮说,不少市民喜欢把从市场买来的鱼、鳖等放生,“很多养殖货其实不适应野外环境,生存概率很低,胡乱放生反而变成了‘杀生’”。特别是近年来,一些人将巴西龟、鳄龟等外来物种投入河塘放生,还会对水域造成“生态灾难”。了解和救护水生野生保护动物,还有蛮多课程需要市民一起来学。

标签: 海龟;保护动物;渔民;江豚;海洋世界;中华鲟;断臂;龙虾;蠵龟;支队 责任编辑: 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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