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改)扩建40所幼儿园,增加入学名额1万个;新增财政性投入向学前教育倾斜,确保区县(市)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在8%以上……昨天,全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正式启动,着力补上“城区幼儿教育资源不足,农村幼儿园办园质量不高”这一教育发展短板,至2020年初步实现按规定班额招生和就近入园。
通过两轮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至2017年年底,全市共有公办幼儿园373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600所,公办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24.7万人,覆盖率达85.4%,基本形成了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体,多种类型幼儿园共同发展的格局。2014年至2016年,全大市财政投入学前教育共计72.4亿元。三年来,我市共新增事业编制专任教师713名。
虽然获得了较大发展,但学前教育依然是我市各类教育中最薄弱的环节,优质资源总体不足,各区域发展不平衡,有质量的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远不能满足社会需求。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特别是新型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背景下,城区幼儿园教育资源不足,农村幼儿园办园质量不高成为教育发展的短板。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幼有所育、办好学前教育。未来三年是我市学前教育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
未来三年,宁波将加强幼儿园规划建设,统筹考虑区域内学龄前儿童数量、分布、增长趋势和现有幼儿园状况,以发展普惠性幼儿园为主体,推进乡镇以下农村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城镇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不断扩大城镇学前教育资源。新(改)扩建40所幼儿园,增加1万个入学名额被列入政府实事工程。建立区县(市)、镇乡(街道)、幼儿园三级办园行为动态监管机制。确保区县(市)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巩固在8%以上,不举办高中段教育的区县(市)巩固在12%以上,新增财政性投入向学前教育倾斜。
补充幼儿教师求质也求量,以此来提升保教质量。从今年起,各区县(市)可采用定向招生、择优录用等办法,吸引优秀生源,着力培养一批现代化幼儿园所需要的骨干教师。同时划定红线,不得开设超越幼儿身心发展阶段的课程,严禁“拔苗助长”式的超前教育和过度教育。
早教也纳入学前教育中,各区县(市)要借助现有学前教育资源增设早教指导中心,并在一级幼儿园和镇乡(街道)中心幼儿园内增设早教指导站,在早教指导中心的指导下形成覆盖城乡的早教指导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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