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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在全国首创商标专用权保险 被侵权最高赔偿50万元
2018年06月23日 15:56:28 来源: 宁波日报 记者 张燕 孙佳丽 通讯员 张淑蓉

  昨天,宁波正式启动商标专用权保险战略,今后企业在商标申请、商标被侵权时发生的损失,将由保险公司“埋单”。这是我市全面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为创建国家级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交上的一份全国首创“答卷”。

  作为唯一的国家级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宁波积极打造优质营商环境“高地”。市市场监管部门和中国平安、中国人寿两家保险机构联手,在全国率先推出了商标专用权保险,以进一步发挥商标创牌对企业“走出去”的支撑作用、对产业优化升级的引领作用、对自主创新成果转化的驱动作用。

  目前,全市已有有效注册商标20.3万件,其中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1038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8件,后两者均位居全省首位。全市拥有中国驰名商标88件,浙江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11个。针对企业商标维权“力量不足、成本高、诉讼执行难”等突出问题,我市以商标品牌有效运用和依法保护为重点,着力构建企业自主、市场主导、政府推动、行业促进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商标品牌战略格局。

  据了解,商标专用权保险包括商标申请费用损失补偿保险和商标被侵权损失补偿保险两大创新产品。前者主要保障对象是拟申请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的宁波企业,对于申请注册的商标因近似原因被驳回,导致未能注册成功的,保险公司将负责赔偿申请过程中产生的注册费、代理费和规费。“此举旨在通过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合作,加快我市企业品牌海外布局。”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徐柯灵说。

  商标被侵权损失补偿保险将促进我市企业从产品经营上升到品牌经营,打造更具竞争实力的优势企业,推动“宁波制造”向“宁波创造”转变。该险种主要保障对象是我市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浙江省老字号和地理标志商标以及有良好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商标权企业,对于任何未经商标权人许可或授权的商标实施行为,保险公司将负责赔偿企业在维权中产生的调查费用、法律费用和法院判决的直接损失,一年累计赔偿最多可达50万元。

标签: 商标;保险;专用权;侵权 责任编辑: 金英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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