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免抵退税“零申报”取消
2018年06月29日 09:34:33
来源:
宁波晚报
6月上旬,又到了出口企业每月申报当期出口退(免)税额的时间,但与往期不同,宁海县税务部门出口退税部门收到的出口退(免)税企业申报与之前相比减少近三分之一。
4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在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时,不再报送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这意味着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取消了免抵退税业务连续申报相关控制处理,这样今后生产型出口企业不再需要进行出口免抵退税“零申报”。
标签:
申报;出口企业;出口;出口退税;税务部门
责任编辑:
杨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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