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未成年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法庭,近日海曙区人民法院的张法官却破例让8岁的小女孩小玲(化名)进了法庭。女孩在庭上哭着说:“我没有妈妈,也不知道妈妈长什么样!”连法官都为之红了眼眶。这个以小女孩为原告的抚养费纠纷,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事件缘起:8岁女孩起诉生母追讨抚养费
“法官,我能带把孩子带在身边进入法庭吗?她一个人在外面待着会害怕。”这天早上,张法官正在准备即将调解的案子的材料,接到了当事人的电话。
按规定,未成年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法庭。可当事人张亮(化名)从外省赶来,独自带着女儿,想带女儿一同进入法庭参加调解。
考虑到孩子年纪小,人生地不熟,独自在法庭外等着会害怕,再加上当天案子并不是正式开庭,张法官就破例同意了。
这个案子并不复杂,是一起关于抚养费案件的证据交换。
小玲是案件的原告,她起诉生母何芸(化名)追讨抚养费。
小玲的父亲张亮与何芸在2008年相识相爱。当时,何芸才17岁,两个年轻人爱得轰轰烈烈,不久后,开始同居生活。2010年,19岁的何芸生下了小玲。2011年,张亮因盗窃被判刑。何芸对其非常失望,更觉得自己在感情上受了骗,就回到宁波,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离开时,她并没有带上还在襁褓中的小玲。
之后的日子里,小玲一直在老家由爷爷奶奶和父亲抚养。一直以来,何芸从没探望过小玲,也没支付过任何抚养费。在心里,她更希望埋葬那一段过去。
现在,小玲诉至海曙区人民法院,要求生母何芸支付6年来拖欠的及之后的抚养费。
针锋相对:女孩当庭哭诉“我没有妈妈”
开始调解后,张法官一直向张亮、何芸强调不要当着孩子的面为过去的事情争吵。可是,多年未见的他们,都各自憋着一肚子火,你一言我一语地很快爆发了。
何芸强调,自己并非不愿意支付小玲的抚养费,而是因为张亮曾经有盗窃、赌博恶习,担心抚养费花不到女儿身上。而且,她表示自己并非不想尽一名母亲的责任,现在也准备争夺小玲的抚养权。她提出,由自己抚养小玲,不会要求张亮支付一分钱抚养费。
张亮听了之后很气愤:“女儿是我们家一手养大的,现在8岁了。我怎么舍得给你养?我父母也不舍得,小玲也不会愿意跟着你的。”
就这样调解一度陷入了僵局。
这时,张法官打断了他们的互相抱怨,看向小玲。小玲面无表情地说:“我没有妈妈。”
张法官轻轻地问:“每个人都有妈妈的,你为什么会说自己没有妈妈呀?”
小玲哭着说:“我妈妈从来没有看过我。我都不知道我妈妈长什么样子。”
张法官指指何芸,“她就是你妈妈。虽然你妈妈因为与你爸爸之间出了点问题,没有去看你,但是妈妈还是爱你的。否则,她刚才不会要跟爸爸争夺你的抚养权了。”
小玲泪眼蒙眬地听着这些,虽然有些似懂非懂,可看向何芸的眼神,比起一开始明显少了些陌生,多了好奇和渴望。看着孩子这样,张法官和何芸也都哽咽了。
剧情反转:“你愿意喊一声妈妈吗”
因为小玲的这番话,何芸“软”了下来,承诺之后每个月都会准时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
张法官问小玲:“你愿意喊她一声妈妈吗?”
张亮也轻声对小玲说:“叫妈妈吧,你都没机会叫过。”
小玲轻轻叫了一声“妈妈”。何芸终于没忍住憋了一上午的泪水,泣不成声。母女连心,让大家意外的是,小玲突然跑过去紧紧抱住了母亲,久久不愿意松手。这也是她有记忆以来第一次感受到妈妈的怀抱。
签好调解笔录后,小玲牵着张亮的手离开了法庭。何芸紧追了出去,摘下随身佩戴的项链给小玲。8年了,这也是她第一次给亲生女儿送一份礼物。
送走何芸时,张法官又建议她,以后六一节或者小玲生日时,可以买几件衣服、几本书籍或几样玩具给小玲邮寄过去,让她感受到一丝母爱,也是弥补这几年母亲角色的缺位。何芸点点头,眼眶红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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