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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服务:首先要解决好钱的问题
2018年09月13日 08:25:20 来源: 宁波日报 易其洋

  看到篇微信文章《摧毁一座好房子的最好办法,是物业费管制》,话虽绝对,却很在理。跟人一样,住宅小区“年岁”一大,这毛病那问题会不请自来。这是正常现象。不同的是,有些住宅小区虽已老旧,却无破败之象,一样整洁有序,居民生活得很舒心;有些则是基础设施老化严重甚至险象环生,环境脏乱差,居民怨声载道。

  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很多,但不能不说,物业费是个关键因素。有句话叫: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而好多住宅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存在那么多问题,可以说,首先是缺钱的问题。

  物业服务企业是社会分工越来越精细的必然产物,也体现了把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做的社会需求。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也就没有免费的物业服务。物业是住宅小区的“大管家”“服务员”,提供服务就要收费,是天经地义的。对居民来讲,应该养成“花钱买服务”的市场意识。

  据市住建委物管处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海曙、江北、鄞州三区绕城高速以内,共有2000年以前建成交付的住宅小区247个,其中,无物业的小区69个,占28%。无物业,没人管理和维护保养,时间一长,再好的小区也会乱成一锅粥。有物业,但一些老旧小区的物业费收缴标准,是十多年甚至二十年前确定的。多年过去,啥都在涨价,如果物业费标准不是“与时俱进”,而是“雷打不动”,物业公司要做好服务,真不是件容易的事。

  在一些老旧小区,物业费收缴标准低,收缴率也低。物业费收缴率低,服务人员的工资就不会高,该涨也没法涨;工资不高,该涨时却不涨,人员少不说,服务也难以到位、极不稳定;服务不到位、不稳定,居民就不满意;居民不满意,缴过物业费的不愿再缴,没缴过的正好有理由;不缴物业费的人越多,物业服务就越差——这样,形成恶性循环,情况只会越来越糟。许多小区,就是这样急速走向衰败的。

  物业服务差与物业费难涨价、收缴率低,有时候恰似“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说到底还是钱的问题。这些年,媒体报道过好多起物业公司状告业主不缴物业费的官司,也有过业主不满物业服务而“炒掉”物业公司的事。但正所谓“一分价钱一分货”“有多少钱办多大事”,物业费标准多年不变,却要物业服务一样好,那可真是“既要马儿跑得好,又要马儿少吃草”。为此,一些小区开始“自救”——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一次次沟通后,业主同意物业费涨价,物业公司承诺提升服务质量。像海曙区的文昌花园,是1999年交付的老小区,近20年来,小区物业费一共涨过4次,从每月0.3元/平方米到现在的0.85元/平方米,最近一次涨价是2016年;2002年交付的世纪城小区,交付时物业费为每月1.5元/平方米,2011年提价至1.8元/平方米,2015年又涨至2元/平方米;曾因更换物业服务公司而引起广泛关注的天一家园,新的“管家”入驻后,经全体业主公投,多层住宅物业费由每月0.45元/平方米变成0.7元/平方米。据报道,这些老旧小区,虽然公共设施设备已显陈旧,但环境面貌明显改善。这不能不说是物业费涨价后,业委会监督物业公司尽力改善小区环境、提高服务水平的结果。

  物业费涨价的事,让业主和物业公司商量着办,人多嘴杂主意多,操作难度大不说,有商量成的,自然就有商量不成的。像江北区孔浦街道阳光清晨花苑小区,2007年,保安月工资800元,物业费每月0.5元/平方米,11年后,保安月工资涨到2010元,物业费仍收0.5元/平方米,物业费年收缴率在75%-79%。去年初,物业公司提出物业费上调方案,拟涨到1.1元/平方米。但调查下来,业主不同意的占多数,业委会也有半数人不同意,物业公司思量再三,选择退管。

  这样的小区,应该还有不少。那么,解决问题,就不能只靠“商量”,而是要有制度保障。可喜的是,今年推进老旧小区环境整治,市里出台的行动方案,首次提出建立健全最低物业服务收费价格调节机制,推进老旧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着力解决老旧小区物业服务收费长期过低和无调价机制的问题。

  有了制度,解决问题就有了依据和准则,要把事做好,也就有了基础和保障。当然了,不是说有了制度,物业公司就一定能把物业费收到手,也不是说物业费(物业费收缴率)提高了,物业公司的服务就一定会让业主满意。有业主不缴物业费,物业公司该怎么办;物业费收缴了多少、用在了哪里、用得合不合理;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业主该怎么办;小区共用部分和设施设备收益是怎么花的……对此,相关制度已经出台和正在完善,关键是如何将制度落实到位,让一个个老旧小区尽快旧貌换新颜,让居民们生活得更舒心。

标签: 物业费;物业公司;小区;物业服务;业主 责任编辑: 金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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