摔倒时,李女士右手抓住玻璃门致受伤。
洗完澡踏出浴室,脚下一滑,重重摔倒在地。回想前几日在酒店发生的一幕,来自台湾的李女士心有余悸。手伤了不说,右脸也肿了起来,她质疑酒店没有在浴室门口铺设防滑地巾是导致她受伤的原因,而让她感到气愤的是,向酒店讨说法至今未有结果。
昨天,她给记者打来电话,记者随即联系了该酒店店长,对方回应“可以先坐下来协商”,但店长同时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卫生间里有“小心地滑”的标识、浴室里有防滑地垫,酒店该做的都做了,客人作为成年人,是不是也应该有基本的保护意识?
住客吐槽
地上没有防滑地巾,导致从浴室出来时摔倒
9月初,李女士被公司派到宁波出差,这一个多月里就住在鄞州箕漕街附近的南苑e家酒店。10月19日,她如平常一样在浴室洗完澡,可刚踏出来,脚底就滑了一下,整个人不受控制地往后倒。
“后面就是浴室的玻璃门,我要是这么倒下去,可能命都没了,当时本能地侧了下身,右边身子摔到了地上。”她告诉记者,自己摔倒的同时右手去抓玻璃门,因此手掌被划出了一个口子,而重重倒地后,右脸肿得非常厉害。
“医生说,我是很严重的挫伤,从消肿到痊愈起码要三个星期,所幸没有骨折。”对于这次意外,她认为根本原因在于酒店管理不到位。
“我经常出差,很多酒店都会在浴室门口的地面上放置防滑地巾,但这家店没有,我觉得他们的安全措施做得不够。”李女士说,这几天都是她的老公出面跟酒店讨说法。因为自己就职于外科整形医院,来宁波出差也是因为这里有分公司,可目前的形象实在不适合在公司出现。
记者联系到她的老公孙先生,对方坦言,按照妻子一天1000元的工资计算,到痊愈误工费得21000元,再加上营养费等,赔偿诉求是30000元。可是,酒店的态度很消极。
酒店回应
可以坐下来协商,但客人自己也有责任
酒店店长姓朱,她对此事有不同的看法。她说,事发后自己陪同李女士到医院,配药、拍片,医药费也付了,医生告知没什么大问题,休息几天便好。
“她老公提出3万元的赔偿,老板不在,我实在做不了主,只能说要么报警,要么走法律途径。”朱店长解释,后来老板特地从外地赶回来,表示双方可以坐下来协商。
酒店卫生间是否有安全措施?对此,朱店长很肯定:卫生间有“小心地滑”的警示标志,浴室地面上也有防滑垫。
“她是成年人,不是小孩啊,卫生间湿滑,她应该有保护自己的意识。”
律师说法
酒店如尽安全提醒义务,很可能免责
客人在酒店浴室摔倒,责任怎么定?采访中,浙江尚甬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翔认为,事情要分几方面来看。
首先,李女士是如何受伤的,酒店可以调取监控,比如查看走廊,证明她当时进房间前是否好好的。如果是在浴室里摔倒,那么又要看酒店有没有做好安全措施。
有警示标识,有防滑垫的前提下,酒店其实是尽到了合理的义务,那她就算打官司,也有很大可能是判定酒店免责。即便是酒店有责任,责任比例应该也很小,大约只有20%到30%。
再说赔偿费用,并非说3万元就3万元,而是有标准可依。误工费,要看实际的损失,还要凭医院诊断证明和病假条。“至于营养费,宁波的标准很低,一般也就一天30元或35元。”
“李女士纠结的是地面未放置防滑地巾,从而认定酒店没有尽到安全管理的职责,这一点我觉得有些牵强。”陈律师解释,放置防滑地巾并不是酒店安全措施方面的强制性要求。
倒是有一点,他认同酒店店长的说法。“不同于孩子,成年人有基本的常识,比如浴室出来,地面有水,有可能造成摔倒。有别于在使用酒店设施、设备时引发意外的情况,个人认为这起事件中李女士自己的责任更大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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