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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放宽、自助认证!今年宁波养老待遇认证有这些变化
2019年04月08日 15:51:34 来源: 中国宁波网-甬派客户端 记者 胡琳芸 周琼 通讯员 任社

  中国宁波网4月8日讯 对每个将退休的老百姓来说,进行养老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都是一件大事。

  今天,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宁波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更加便捷、高效,主要有三大变化。

  认证时间改变

  不再每年4月至8月规定期限内认证,放宽为每年12月25日前采集各类待遇领取人员信息。

  认证方法改变

  主要实行信息比对、线上自主认证和线下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认证新模式。倡导各类待遇领取人员特别是异地居住人员通过“宁波人社APP”人脸识别自助认证。

  服务要求改变

  不再要求待遇领取人员到指定地点认证。不再要求待遇领取人员返回参保地认证。不得拒绝主动上门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

  那么具体应该怎么做?有哪些要求?宁波市人社局带来最全攻略。

  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每年要对以下人员进行资格认证

  享受机关(事业)退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享受企业退休(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含享受原老年居民养老保障、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享受被征地养老保障待遇人员;享受职工遗属、工伤供养和精减职工(含部分精减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人员;享受宁波社区综合补贴的省部属企业退休、援外回甬定居人员。

  具体如何办理

  各类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特别是异地居住人员,应在每年12月25日前通过“宁波人社APP”或“支付宝”等途径人脸识别技术,开展自助认证或亲友协助认证。对既未自助认证、又无实名验证信息的,由街道(乡镇)、社区(村)和自管组织通过文体活动、走访慰问、帮扶服务、参保登记等形式开展资格认证。

  高龄、病残、行动不便人员如何认证?

  对高龄、病残、行动不变的人员,既不会使用“宁波人社APP”自助认证或亲友协助认证,又无实名验证信息的人员,应提出上门服务申请,由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服务组织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服务。

  异地居住人员协助认证表还邮寄吗?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向异地居住的领取待遇人员寄送《异地居住人员社会养老保障待遇领取资格协助认证表》,也不再要求领取待遇人员返回参保地认证(包括国(境)外居住的领取待遇人员),可以通过“宁波人社APP”或“支付宝”办理自助认证和亲友协助认证,或建立点对点微信视频认证。

  机关事业(离)退休人员如何资格认证?

  机关事业(离)退休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由原单位负责,“宁波人社APP”、“支付宝”等人脸识别认证功能尚未对机关事业(离)退休人员开放。

标签: 养老;养老待遇;认证 责任编辑: 沈正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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