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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公安开展“大巡访、三服务” 高压严打护渔业安全
2019年04月15日 07:54:28 来源: 中国宁波网   记者 张贻富 通讯员 贺恺

民警向渔民宣传涉渔涉海领域“平安守护”专项行动。通讯员供图

  近日,象山县公安局“平安守护”派驻石浦工作组依法处理了一名无证驾驶机动船舶人员,当事人杨某被处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今年1月25日,52岁的鹤浦镇人杨某受雇驾驶苏启渔运08092渔船,进入国外专属经济区生产作业,后被遣返回国。接到案情后,象山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结果发现杨某未持有船长证书,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船舶。

  自象山县涉渔涉海领域“平安守护”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象山县公安局结合“大巡访、三服务”活动,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12名警力蹲点一线重点渔村,主动作为,全力攻坚。

  “此次行动的重点是在全县海域,特别是环石浦港区域,我们配合渔政部门对所有出港渔船设卡检查,打击无证驾驶机动船舶、临水作业未穿救生衣、不按规定配备使用北斗等终端设备的违反渔船安全管理行为,严厉打击暴力抗法、寻衅滋事、非法捕捞等涉海涉渔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实现行动期间较大及以上涉海涉渔事故‘零发生’。”象山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2月23日,浙象渔46102渔船在197海区9小区与一货轮相撞后沉没,船上人员除船主李某和船员吴某被同编组船(浙象渔46085)救起外,其他5人失联。象山县公安局调查发现,事故渔船的船舶类型为捕捞船,船舶证书齐全有效。船主李某持有二级轮机长证书和已过期失效的四等船副证书,不适任驾驶这类船舶,根据有关规定,该船没有适任船长和船副,尤其是没有适任船长是不准出海的。目前,船主李某因涉嫌无证驾驶且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已被刑事拘留。

  据统计,截至目前,象山县公安局共出动警力420余人次,检查各类船舶近300艘,查处无证驾驶机动船舶案件3起,刑事拘留1人,行政拘留3人,警告性谈话70余人,有力打击了海上违法违规作业行为。


标签: 船舶;平安守护;渔船;船主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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