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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装修“豪宅”修修补补9个月 损失谁承担?
2019年04月19日 08:10:22 来源: 中国宁波网   记者 孙佳丽 通讯员 夏静

  “自新房交付这一年多来,我一直在维权,联系了房地产商近百次,前后历时9个月,修修补补71个地方。在海曙区消费法庭调解下,问题终于得到了妥善解决。”近日,消费者王先生向记者透露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王先生前几年在海曙某楼盘购买了一套2017年年底交付的精装修期房,面积约180平方米。2017年12月23日,王先生如期拿到新房钥匙,随后却发现精装修的房子问题很多:地面大理石地砖存在碎裂、色差、交错不齐、明显划痕等问题;大门有撞痕和破损;衣帽间等柜面也有破损;多处吊顶有较长裂缝……

  直至2018年10月,房子才满足入住基本条件,但比原计划足足推迟了近9个月。为此,王先生向开发商提出要求赔偿推迟9个月入住所造成的各项损失,包括原房屋本可出租获利的9个月房租与已付的一年物业费及能源费,共计约4万元。

  房地产商表示,根据合同约定他们交付的精装修房屋已满足居住功能,并一直积极处理业主房屋的维修问题,因业主对客厅的两块大理石更换石材不满意,在选材上耽搁了较长维修时间,但并不影响整体房屋的使用。

  “开发商在装修瑕疵的保修上确实服务不是很到位,与消费者的期望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大理石更换这类维修,维修过程确实会影响居住功能,因双方在前期的沟通上存在问题,造成双方矛盾激化,维修时间拖延较长,业主的一些损失被进一步扩大了。”消费法庭调解人员说。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房地产商对因维修给消费者带来的实际损失补偿2.5万元。

  海曙区消保委提醒,全(精)装修商品房消费中,房产商要承担房屋和装修的质量责任,由于装修质量涉及内容比较细碎,因此消费者在交付时要及时查验清楚,房产商在履行维修的过程中要提高服务意识,重视与消费者的协商与沟通,切勿因沟通矛盾拖延维修时间。同时,消费者也要理性处理装修质量问题,共同协商处理,切忌激化矛盾,把损失扩大。


标签: 房地产商;海曙区;装修;调解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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