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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经营骗取退税构成涉税犯罪 难逃刑事追责
2019年04月23日 07:57:35 来源: 中国宁波网   记者 董娜 通讯员 陈立先

  出口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货物的国内已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得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竞争,从而增强竞争力,扩大出口。但个别企业负责人税收法律意识淡薄,贪图眼前利益,或受到不法分子利用,被动甚至主动进行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构成涉税犯罪,难逃刑事追责。

  近日,宁波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破获一起针织企业出口骗税大案,涉案金额达3.3亿元,涉案团伙的两名核心人员已落网,共有18家针织企业牵涉其中,这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经营人也已归案。

  在检查过程中,专案组通过大数据比对分析,同时根据进销项发票来源和方向追踪分析,初步发现18家企业涉嫌虚开发票线索。根据申报信息,这些企业在2015年至2017年期间,年均销售额在500万元至3000多万元之间。然而,检查人员在实地走访中发现,这些针织企业看似在正常运营,却只有少量生产设备和几个工人,不具备大量生产能力,与其申报的销售额严重不匹配。随后,专案组联合公安、海关、银行开展行动,证实这些企业在钱某某犯罪团伙的利诱和操控下,通过支付手续费、多层转账等复杂操作,大肆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

  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应依法追究其行政法律责任,包括追缴出口退(免)税税款、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税务行政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没收作案工具、停止出口退(免)税权等;对于金额较大,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要追究当事人刑事法律责任。

  最终,主犯钱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8家企业的涉案人员目前羁押待审。

  税务部门提醒,随着大数据分析的日益完善,加上各部门合作深化,涉税行为都在实时监控之下,没有实际经营的虚开骗税行为成为重点打击对象,纳税人若铤而走险,除了要补缴税款和高额的滞纳金,还将被降低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并受到行政处罚,企业法人甚至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得不偿失。


标签: 税款;增值税发票;出口货物;追责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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