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5月22日讯(记者 董小芳)日前,北仑区纪委区监委对北仑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原调研员楼宏斌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2015年10月至2018年2月,楼宏斌在任宁波日报开发导刊编辑部(北仑新区时刊社)党组书记、主编(总编),北仑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兼)期间,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私自编印、传播佛教书刊,在与他人交流时,常用佛教观点阐述看法见解,并在办公室播放佛教音乐、焚香等;搞非组织活动,擅自组织人员对有人给他打不称职票的情况开展调查,严重破坏党的规矩、违反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对抗组织审查,在2017年6月北仑区纪委区监委初步核实其违纪线索过程中,楼宏斌未如实交代违纪违法行为,并向有关人员打听调查情况,要求为其隐瞒问题;违反生活纪律,严重损害党员干部形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016年8月,楼宏斌要求下属公司有关人员通过签订假合同的方式套取9000元资金,用于支付其在北仑某中心食堂安排宴请的费用。2017年9月,楼宏斌曾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北仑区纪委常委会议(区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北仑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楼宏斌开除党籍、政务撤职(降为主任科员)处分,并终止其中共宁波市北仑区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
楼宏斌简历:
楼宏斌,男,汉族,1968年12月出生,浙江省浦江县人,大学文化,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3.02-1998.09 北仑区委办公室秘书;综合科副科长;信息科副科长,科长;北仑区委宣传部部长助理;
1998.09-2002.04 北仑区白峰镇党委副书记,柴桥镇党委副书记(2001年10月兼任柴桥镇纪委书记);
2002.04-2003.05 北仑区委宣传部部务会议成员;
2003.05-2007.07北仑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2004年9月兼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2007.07-2015.10 北仑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兼区直机关党工委委员;
2015.10-2018.02 宁波日报开发导刊编辑部(北仑新区时刊社)党组书记、主编(总编),北仑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兼);
2018.02-2019.05 北仑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调研员,中共宁波市北仑区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