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产地证,有着“纸黄金”之称,有了它为出口货物提供“身份证”,货物即可享受自贸协定下的一系列优惠。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关于修订〈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项下部分协议的议定书》于2019年8月20日生效。当日,宁波海关为宁波敦煌进出口有限公司签发《议定书》生效后该关首份中国—东盟原产地证书,主要产品为扳手等手动工具,涉及金额5.2万美元,该批出口产品凭原产地证书可享受约2602.68美元的关税优惠。
升级版《议定书》对原产地规则、签证操作程序等作了相应调整,原产地规则增加了对完全使用一方或多方的原产材料生产的货物的判定标准,只要产品的所有原材料都分别符合原产地规则,即可判定为具备原产资格。原产地标准由原来的3项(WO/RVC/PSR)增加到5项(WO/PE/RVC/CTH/PSR),分类更精确。特定原产地规则产品清单升级,从原来17个章节扩展到57个章节产品。直运规则更符合贸易实际,原协定要求货物在出中国-东盟成员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中转时,需提供当地海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如“中转确认书”),而升级后的协定对此不作要求,只要提交的全程运输单证可以满足直运规则即可。
中国-东盟自贸区,是中国与东盟十国组建的自由贸易区,同时也是我国参与建设的第一个自贸区,被誉为发展中国家合作的典范。2010年1月1日贸易区正式全面启动。自贸区建成后,东盟和中国的贸易占到世界贸易的13%,成为一个涵盖11个国家、19亿人口、GDP达6万亿美元的巨大经济体,是目前世界人口最多的自贸区,也是发展中国家间最大的自贸区。
据宁波海关统计,2019年1至7月,宁波海关共签发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 44001份、货值16.49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32.09%和23.48 %,居各优惠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首位,可为进口国企业减免关税约8250万美元。
宁波海关建议,企业应抓住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东盟经济共同体建设带来的新机遇,充分利用自贸区优惠条件,积极开发减免关税的这一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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