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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 变处分决议“一张纸” 为警示教育“一堂课”
2019年09月04日 08:58:29 来源: 宁波日报 记者 董小芳 通讯员 陈荔 李文涛

  “胡宏辉身为中共党员,违反党的组织纪律,长期向组织隐瞒其入党前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村集体资金的严重错误,已构成违纪……”日前,在北仑区柴桥街道钟灵村党支部会议上,街道纪工委书记宣布了钟灵村原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胡宏辉的纪律处分决定,并现场讲解案情、剖析违纪根源,以案为鉴上了一堂专题党课。

  “以往作出党纪政务处分,只是下发一纸决定书。如今把处分决定宣布与警示教育同步开展,变单纯的‘一张纸’为立体化的、触及灵魂的警示教育‘一堂课’,目的就在于最大限度发挥以案促改、以案治本的作用。”北仑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悉,今年以来,北仑区纪委区监委全面推行纪检监察机关派员列席处分决定宣布会议制度。制度明确,宣布处分决定应在决定作出后一个月内进行,一般违纪违法案件以党支部会议的形式宣布处分决定,并安排相应街道纪工委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列席会议;重大、典型案件以廉政警示教育大会的形式宣布处分决定,由区纪委区监委安排参与该案审查审理的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同时,明确在处分决定宣布的现场,由参会的纪检监察干部同步讲授清廉教育专题党课,以案说纪,明晰党纪法规。

  此外,为充分发挥好党纪政务处分的治本作用,北仑区纪委区监委对查办的典型案件,针对审查调查中发现的案发单位或行业、领域廉政风险制度漏洞,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督促案发单位认真查漏补缺、建章立制。

  据统计,今年以来,北仑区纪检监察机关以处分决定宣布为契机,举办清廉专题党课26次,受教育党员干部超过5000人次;共印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25份,督促有关单位党委(党组)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规定36项。


标签: 北仑区;处分;专题党课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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