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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垃圾分类实施首日发出整改通知书259起
2019年10月02日 12:17:46 来源: 中国宁波网   见习记者 张凯凯 通讯员 郭腾达 范奕齐

  《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昨日起正式施行,这意味着我市自此迈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时代。条例施行首日成效如何?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生活垃圾分类质量、意识均有很大提升,源头减量工作成效明显。

  “截至下午5时,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500余人次,对260个社区的物业公司、48家机关事业单位、149家企业、1049家个体工商户进行了执法检查和专项督导检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了解到,自当日上午9时45分大榭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出我市首张垃圾分类行政处罚决定书起,全市综合执法部门共对1720个单位及个人进行劝导,发出书面整改259起,开展劝导服务3000余次。对于部分愿意整改,并申请参加相关社会服务的违法行为人,执法人员依据《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做出不予处罚决定。

  “其他垃圾虽然量大、范围广,但并不意味着所有垃圾能往里扔!”位于江北来福士广场的一家餐饮店内,执法人员从其他垃圾桶中挑拣出金属罐头和塑料水瓶,当场责令餐饮店员工进行再次分类。据介绍,此次专项督导检查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的分类状况普遍较好,不少个体工商户安排专人对其进行二次分拣,有效减少了纸巾、烟头等垃圾混杂。但可回收物的分类投放仍有提升空间,不少商家在分类标识、分类垃圾桶的使用上也存在颜色、名称上的错误。

  据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这样的执法检查和专项督查行动将会不定期开展。


标签: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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