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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出台地方法规促法治乡村建设
2021年05月11日 10:40:42 来源: 浙江新闻客户端 记者 肖春霞 通讯员 罗先楚 张月明

  法治建设以乡带村、以村促乡。近日,宁波出台《宁波市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减轻村委会负担、村务公开、强化公共法律服务等作了要求,以进一步发挥法治在乡村建设中的基础作用。

  《条例》共三十四条内容,包括乡镇法治政府建设、自治促进、乡村社会治理法治化、乡风文明建设、服务与保障、法律责任等内容。

  《条例》固化了村民说事制度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颇具宁波特色。同时,《条例》明确规定,要减轻村委会负担,“需要村民委员会协助的事项应当实行清单化管理,不得随意增加”“已经纳入清单需要村民委员会协助的工作事项,各级人民政府提供必要条件和经费保障”。

  在支持村务公开方面,《条例》规定,“村民对公开事项存有疑义的,可以向村民委员会提出查询要求,村民委员会应当为村民查询提供便利并作出解释;村民也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在二十日内调查核实,并予以答复。”这一规定进一步保障了村民的权利。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所称法治乡村建设,是指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乡(镇)、村的法规制度健全、治理方式改进等相关活动。宁波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法治乡村建设的乡村是“乡+村”,《条例》解决了乡和村法治建设一体推进问题,在国内系首创。

  据了解,宁波在法治乡村建设方面起步早、发展快。早在1999年,宁波就在全国率先提出建设“民主法治示范村”,4年后司法部、民政部在全国推广这一做法。“此次宁波再次创新推出《条例》,有助于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保障、规范和促进作用,为基层法治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地方立法保障。”该负责人说。

标签: 宁波;法治 责任编辑: 吴珂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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