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网购过外包装上仅印有外文的进口化妆品或进口食品?这些进口商品看似“高大上”,实则中文标签的“缺席”,使消费者的知情权被虚置。记者从余姚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刚刚就对辖区内一家销售无中文标签进口化妆品和进口食品的网店,开出了6.5万余元的罚单。
产品包装全是外文,让消费者难以辨认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成分等信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没有中文标签的进口化妆品和进口食品,不能直接在国内销售(跨境电商除外)。近年来,网购、微商、海外代购日益盛行,为消费者购买进口商品提供了便利,但有些消费者却忽视了这些商品的进货渠道和标签标识,这也为不法商家提供了可乘之机。
今年3月,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对位于余姚市泗门镇的某食品店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店仓库货架上存放着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化妆品和进口食品,其中化妆品有粉底液、洁面乳、洗发水等,食品(含保健食品)有鱼油、VC咀嚼片、奶片等,商品中不乏雅诗兰黛、Swisse等知名品牌。而该店负责人无法提供部分商品的进口批准证明文件、报关资料和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合法来源证明,执法人员对其中无中文标签的商品实施了扣押。
经查明,该店进货渠道主要通过贸易公司业务员或代购,至案发时,其尚未销售的无中文标签进口化妆品和进口食品共有17种246件,涉案金额2.3万余元。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和食品。因部分商品的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缺失,同时也违反了《浙江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构成从事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货物经营行为。余姚市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没收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化妆品80瓶和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166瓶(盒),合计罚没款65709.91元。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进口商品销售商,经营进口货物,应当索要或者复制进口货物的合法来源证明,建立凭证档案以及进货、销售记录制度,且进口货物的合法来源证明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进口商品须查看是否贴有中文标签,并从正规渠道购买,切莫贪图便宜相信微信朋友圈、手机弹窗、网站链接等发布的广告信息。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