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公安发布通报:10月12日起,宁波正式启动《浙江省居住证》网上核发工作,届时不再签发实体居住证。在宁波的流动人口通过互联网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可便捷申领使用电子《浙江省居住证》(原发放的实体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也可以网上申领电子居住证)。
与实体证相比,电子居住证具有以下四个显著特点:
一是办证不用跑。领取实体证以及每年一次的签注均需到窗口办理,实行电子居住证后,群众可通过“浙里办”APP、浙江政务服务网在线自助申领,由公安机关网上核发,实现零跑腿。
二是领证更快捷。办理周期从15个工作日缩短到2个工作日,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费用支出。
三是用证更方便。不需要随身携带实体证,群众使用智能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添加电子居住证后,可以随时随地查看、展示本人的电子居住证,方便办理各类事项。
四是服务更智能。实现电子证照数据统一归集、共享应用,有效提升办理义务教育、医保社保、住房保障以及申领出入境证件、驾驶证等公共服务智能化、便利化水平。
此外,对于老年人、未成年人等不习惯或不方便使用电子居住证的群众,可在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并当场打印《浙江省居住证确认单》。
一、申领条件
申领条件与原申领实体居住证条件一致,即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流动人口在居住地登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属于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投资创业、引进人才的,申领《浙江省居住证》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二、申领流程
电子《浙江省居住证》申领及签注业务以在线“掌上办”为主、“网上办”为辅,线下“窗口办”为补充。符合申领条件的流动人口可以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或使用本人手机登陆“浙里办”APP“身份户籍”项目中“流动人口”服务和“数字社会”项目中“浙里民生关键小事”栏,通过身份验证后,选择居住地所在市、县(市、区),选择居住证申领类型,依次按照“告知承诺—在线填表—上传材料—确认提交”,完成申请流程。
公安机关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签发。申请人收到办结短信通知后,通过“浙里办”APP中的“我的证照”栏添加“电子居住证”,通过身份验证后即可完成电子居住证的申领。无法使用智能手机申领电子证照的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由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办事窗口(即线下)办理相关业务,现场打印《浙江省居住证确认单》作为凭证使用。
“浙里办”申领操作步骤看这里:
方式1:在“浙里办”首页上端找到“全省通办 一次办成”栏目点击进入,从“身份户籍”栏目点击进入后,找到并点击“流动人口服务”专栏
方式2:在“浙里办”首页上端找到“全省通办 一次办成”栏目点击进入,靠左下位置找到“数字社会”点击进入,从“浙里民生关键小事”进入后,找到“就业”栏目进入,点“浙江居住证办理”
线下办理窗口地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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