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石头引发的“血案”
2017年05月04日 14:44:46
来源:
衢州日报
搬石头时,凳子突然翻了,邓某摔在地上,重达约200公斤的石头直接压了下来,导致他身受重伤并最终死亡。
这是一起谁也不愿看到的惨剧。事发之后,当事双方无法就赔偿达成协议,死者家属于是诉诸法院,向对方提出了42万余元的索赔要求。
4月5日,常山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因搬运假山石意外致死案件。
邓某是常山县青石镇人。事发前,他受本村村民邀请,一同去柯城区航埠镇的翁某家里打工,其间的待遇、食宿等问题,由承包翁某家里工程的衢州某实业有限公司负责。
2月26日上午,邓某等人准备将一块重达约200公斤的假山石从房屋地下层搬出,并搬到翁某家门外的假山上安装。
可没想到的是,这块假山石在被抬起过程中,现场的凳子突然翻倒,导致当时正站在凳子上作业的邓某摔倒在地,这块假山石也随即掉落,压到了邓某。这一压,导致邓某当场身受重伤。
事发后,在现场的衢州某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工友们立即将邓某抬出,迅速送往医院救治。经医生诊断,邓某的伤势为创伤性脾破裂、腹腔内出血、多发肋骨骨折等。
由于伤势过重,邓某住院救治11天后,因抢救无效,于3月8日不幸死亡。
好端端的出门去挣钱补贴家用,没想到却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邓某的家属悲痛万分。因为无法达成赔偿协议,他们将衢州某实业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邓某的家属认为,邓某是在为被告公司提供劳务期间身体受到伤害,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所以诉请被告公司承担80%的责任,赔偿42万余元。
目前,常山法院正对此案进行审理。
标签:
通讯员;凳子;假山;死亡
责任编辑:
洪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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