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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诱人开网店骗财被判刑
2017年05月09日 16:17:41 来源: 衢州新闻网-衢州晚报 通讯员 吕晓 土龙 茶花

  近日,由开化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10名诱人开网店的河南籍“美女”,均因诈骗罪被法院判刑。其中主犯高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2015年10月,被告人高某某注册成立河南欧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高某某将员工划分为“三方”和“一方”。

  “三方”员工按指示将自己虚构成美女,利用网上交友平台以相亲交友的名义结识男性被害人,通过聊天骗取被害人信任,并谎称自己是淘宝公司内部员工指导其开网店,每天都有高收益,并出示收款截图,从而诱使被害人产生开网店的想法。

  “三方”员工诱骗被害人同意开网店后,“一方”员工立即以淘宝技术指导老师的身份和被害人商讨开网店事宜,称公司可以提供网上淘宝店铺注册和装修,及受托经营网店、提供货源等多种服务,并承诺有高收益回报,让被害人加盟其公司开淘宝店铺,并向被害人收取加盟费(端口费)、保证金、托管费等费用。待费用转至高某某掌控的账户后,“一方”和“三方”员工按业绩(骗取的钱财)的高低参与提成。

  为进一步得到被害人的信任,骗取更多的钱财,高某某等“美女”一边指导被害人注册店铺和装饰店铺,一边指使员工共同去被害人的网店刷信誉和恶意下单等,使被害人产生“店铺生意红火”的假象,诱骗被害人向公司交纳货源保证金及货款。

  而当被害人察觉情况不对要求退款或者发货时,高某某却指使其员工编造各种理由加以推脱。犯罪嫌疑人高某某等人利用此法共骗取30余名被害人共计22余万元。

  令人哭笑不得的是,10名诱人开网店的“美女”(被告人)中,只有3人为女性,其余7人为男性。在此,检察官特别提醒男士们,不要被网上所谓的“美女”的甜言蜜语所诱惑,天上不会掉馅饼,对于网络诈骗,要做到“不相信、不联系、不上当”,如此才能避免我们的财产遭受损失。

标签: 被害人;美女;店铺;骗取;货源;被告人 责任编辑: 金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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