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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上开15公里时速?车主被处2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2017年07月25日 14:59:17 来源: 衢州新闻网-衢州晚报 记者 王雯丽 实习生 缪艺璇 通讯员 张丽芳

  昨日,记者从高速交警衢州支队四大队了解到,前几天,他们在杭新景高速查处了一辆超低速行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最高时速只有15公里/小时。

  当时,因附近没有停车区域,高速交警发现此车后,只能一直跟在车后警戒,提醒后方车辆,一个半小时后才在杭新景高速银岭关收费站将其查获。

  该驾驶员称,因水箱长时间没清理,担心水温会过高,所以不敢开快,但他并未意识到自己已经构成了违法驾驶。

  “很多司机知道不能超低速行驶,但不知道超低速行驶也是违法行为。”高速交警说,根据规定,高速公路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低于最低限速20%以内的,不予罚款处罚,但低于最低限速规定20%以上的,将被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不过,因修路、堵车、雨雾等因素造成高速公路上车辆时速低于最低限速的,将不予处罚。

  都说“十次车祸九次快”,但实际上,在高速公路上超低速行驶也易引发交通事故。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浙江省高速共查处595条超低速行驶,衢州查处了74条。基本上是一些严重超载、超限和机件老化的重中型货车,多发生在有坡道、桥梁、隧道的地方。

  “很多车辆本身的情况就不好,在行驶中想快也快不起来,遇到上坡,更是容易造成后面车辆‘打结’。”高速交警杜东冬分析,低速行驶往往伴随着疲劳驾驶、机件不符合安全规定等违法行为,在行驶中,低速行驶与后车形成速度差,容易发生追尾,或者导致其他车辆因为超车或者变道引发事故。

  “但是查处超低速行驶并不容易。”杜东冬说,测速点往往安装在道路平直、视线较好的路段,能够拍到的低速行驶行为不多,主要还是靠交警现场巡逻查处,所以效率并不高

  据悉,衢州高速交警部门目前正加大对超低速驾驶的查处力度,在有坡道的地方划分出低速货车通行道,还在容易低速行驶的路段专门安装测速点。


标签: 交警;高速;违法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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