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4项条件者可享受4项优惠
发布单位: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内容:
近日,为更好地保障D级危房改造项目住户的权益,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专门面向衢州市范围内列入各县(市、区)政府D级危旧房改造项目住户的《关于支持危旧房改造职工提前还清公积金贷款鼓励政策的通知》。
政策表明,从2017年8月24日起,公积金缴存职工为D级危房产权人的,在还清公积金贷款余额之日起5年内再次办理公积金购房贷款业务的,可以享受如下政策: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贷款房屋套数可以视同为原危旧房贷款套数;因危旧房改造提前还清公积金贷款,与下次申请贷款时间间隔不足6个月,仍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贷款其他政策仍按申请时的政策规定办理,对未新增购房款的危旧房原值部分(等面积)的贷款额,可按不高于原危旧房一次性提前还清贷款额认定;如公积金资金紧张,放贷实行轮候机制时还可享受优先放款。
据了解,享受这一政策的公积金缴存职工D级危房产权人,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公积金缴存职工为D级危房产权人;在危旧房改造工作启动时,该危旧房产权人尚未还清公积金贷款;缴存职工自危旧房改造工作启动起,根据危旧房改造工作组织指挥机构要求的时间内签订危旧房改造协议并提前还清公积金贷款余额;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必须与D级危旧房改造房产产权人及原贷款人相一致。这四项条件缺一不可。
缴存职工申请危旧房改造公积金贷款政策时,在正常贷款办理程序外需另行提供有关D级危旧房鉴定证明、改造组织机构要求的时间内签订的改造协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理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申请时,如贷款时该产权人已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不含原危旧房)的,或10年内有三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不含原危旧房)或征信逾期严重,超出规定标准的,将不予办理。
政策具体实施由各县(市、区)政府危旧房改造组织指挥部门与当地公积金受理机构会商确定,危旧房改造工作启动时间以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其相关机构出具的权威文件公告时间为准。
此外,记者从斗潭片区D级危房治危解危指挥部了解到,截至8月3日18时,斗潭片区腾空率为99.08%,尚有10户未搬离户。共有23栋D级危房实现了“整栋封”。为确保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今起将对斗潭片区D级危房未搬离户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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