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会好好照顾您的!” 8月27日中午,当着江山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面,原告江某、周某郑重地做出了承诺。
“好,好……谢谢法院的同志,给你们添麻烦了。”已经年过百岁、白发苍苍的被告毛奶奶眼睛有些湿润,转头对站在身边的法官柴燕说。
这是江山法院在今年8月7日收到的一起特殊的遗嘱继承案件。原告江某、周某是被告毛奶奶的儿媳和孙女。2007年,毛奶奶的大儿子因病去世。离世前,大儿子留下了一份遗嘱,将自己名下的财产指定由妻子江某和女儿周某继承。
毛奶奶对遗嘱中的财产继承内容没有任何异议,但当公证处要求毛奶奶在相关材料上签字时,她却拒绝了,因为她发现儿子在遗嘱中只字未提自己,这让她十分介意。
毛奶奶不肯签字,导致江某和周某无法按遗嘱继承遗产,结果一拖就是11年。
这些年,虽然家人都有好好赡养毛奶奶,但无法继承遗产,也一直让江某和周某十分为难。家人试着跟毛奶奶提过几次,但老人始终固执己见。无奈之下,江某和周某只能找到法院寻求帮助。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柴燕了解到,毛奶奶虽已是百岁高龄,但精神很好,思维也很清晰。为保障毛奶奶的合法权益,柴燕联系了江山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为毛奶奶指派了援助律师。
考虑到毛奶奶年事已高,在法院开庭调解可能会给毛奶奶带来困难。8月27日上午,柴燕等人前往毛奶奶住处,为原告和被告进行调解,并通知毛奶奶的其他子女在场见证。
“我也不想打官司,但饮水不忘挖井人,儿子在遗嘱上一个字都没有提到我这个老母亲,我心里不好受啊!”毛奶奶在调解中伤心地说。
据了解,毛奶奶每个月有一千余元的净收入,包括原告在内的3户子女也会轮流赡养她,生活总体有保障。
根据本案相关情况,承办法官耐心做思想工作。经过一上午的调解,江某和周某出具了一份承诺书,承诺会保障毛奶奶的生活起居等费用。而毛奶奶也解开了心结,同意按照大儿子的遗嘱在相关材料上签字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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