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日子,一则法院大楼室内设立有盲道的图片在衢州的朋友圈内不断转发。只听说室外有盲道,室内有盲道很少见。12月5日,记者来到龙游县人民法院,发现龙游县人民法院室内真的有一条盲道:130米长,盲道的末端到达一楼大厅的各个办事点以及二楼三楼的各法庭。
“来法院办事或涉案的盲人并不多,但我们不觉得这是一种浪费。因为我们要传递一种司法扶助弱势群体的理念,让司法引领社会价值和社会风尚。”龙游县人民法院院长祝志昌说。
源于一起盲人离婚案
记者一走进龙游县人民法院,这条盲道马上就呈现在眼前,黄色的盲道嵌在灰白色大理石地板上显得格外醒目。
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在大厅一楼,盲道的末端到达每个办事窗口。二楼三楼是法庭,盲道同样延伸到每个法庭门口。据了解,室内的盲道共130米长,是今年7月份建成的。
龙游县人民法院院长祝志昌告诉记者,建立盲道的想法源于今年6月份的一桩案子。
30岁的夏某今年6月底来龙游法院起诉离婚。她是一位盲人,而被告赖某也是盲人。两人来往龙游法院多趟,最终终于达成离婚协议。
这件事却触动了祝志昌。祝志昌想在法院内部设立一条盲道,让盲道到达所有的办事点和法庭。祝志昌的建议得到了法院大多数法官的认可。不久,一条耗资2万多元、130米长的盲道在龙游法院大楼室内出现了。
传递关爱弱者的理念
祝志昌说:“当初铺设盲道时有人觉得是浪费,我们也能预见到利用率不会很高。”
记者从龙游法院了解到,盲道铺设好后,确实没有很多盲人走过,使用过这个盲道的盲人大概只及个位数。 “但铺设盲道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传递司法关爱弱势群体的理念,哪怕只有一个盲人感觉受到尊重,我们就认为值得。”祝志昌说。
也有人提出,盲人完全可以让人扶着过来打官司或者办事,没必要铺设这类专门的道路。对此,祝志昌解释:“换位思考,盲人也有自尊心,他们也希望独立完成司法程序,设立盲道是尊重盲人的自尊心和独立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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