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衢江区岭洋乡原副乡长、区土地整理中心原副主任兰凤仙违纪违法案警示
违纪违法事实
2016年至2020年7月期间,兰凤仙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贷获取高额回报,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住宿安排;违反群众纪律,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规收取费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涉嫌受贿犯罪。2020年10月19日,兰凤仙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1月至2020年7月期间,兰凤仙利用其担任衢江区土地整理中心副主任,负责全区土地开发项目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66.27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2020年12月4日,兰凤仙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忏悔录摘录
我分管土地开发科,在项目立项、验收、入库、拨钱等方面都有签字权,权力大了,来找我的人多了,对他们的诉求,我几乎有求必应,尽心尽力地帮助他们。渐渐地,送物送钱的就多了,我因为帮助过他们,也从不拒绝,有时候还开口向他们要。行贿人祝某被区监委留置之后,我刚开始有些害怕,后来想想,我多次诚心诚意帮助过他,他当时挺感激我的,他应该不会把我供出来。恐惧渐渐被侥幸所掩盖,之后我还欣然接受了别人送来的礼品礼金,甚至在被留置前的晚上还叫某中介公司出钱替我宴请他人。我辜负了组织的培养和信任,亲手毁了原本幸福的家庭,一想到这些,我的心就好痛好痛,我悔不当初。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