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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首个众创空间扶持政策出台 条条是干货
2016年08月22日 14:41:02 来源: 绍兴晚报 记者 王旭东 

  浙江在线8月22日讯 绍兴众创空间的运营大咖们、有志于创业创新的青年们,好消息来了。最近,我市正式出台《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创业创新的若干意见》,这也是绍兴第一个发展众创空间扶持政策。

  根据《意见》,到2020年,绍兴将建设培育10个创客基地,各区、县(市)实现全覆盖;建设培育100个创客示范点;引进培育一批天使投资人,聚集创业投资机构10家以上;吸引科技创业创新人才5万人以上;孵化培育科技型中小微企业3000家以上,努力打造创新型城市。

  《意见》给出了6个方面的扶持政策,条条都是干货。

  首先是房租补贴:对面积达300平方米以上、引育创客企业10家或创客100人以上的众创空间,经认定可给予两年内房租资助,第一年按每月每平方米8元、第二年按每月每平方米4元的标准计,补助面积最多不超过500平方米,补助金额以实际支付的房租为限。

  除了房租补贴,还有众创空间的设施补贴:众创空间的宽带接入费给予一次性50%以内的补贴;对经认定的众创空间用于购买创业服务的公共软件、开发工具的支出,给予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对于众创空间提档升级,也有配套扶持政策:对新认定(备案)的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其中获得省众创空间考核评价优秀的,再按照1∶1的比例配套奖励。

  值得关注的是,我市还将建立市级众创空间考核评价制度:对众创空间绩效评价结果前10名的,由市政府授予市级优秀众创空间称号,每家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用于众创空间条件建设,市级优秀众创空间有效期3年,实行动态管理。

  此外,众创空间开展创业创新活动还可以享受补助:对众创空间承办区域性、全国性、国际性的创业创新大赛,可根据活动情况,经科技部门审核认定的活动给予实际开支50%资助,单项活动单个众创空间每年资助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在支持科技人员创业方面,《意见》有不少亮点。我市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同等权利。同时,赋予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职务科技成果使用和处置自主权,应用职务发明成果转化所得收益可按60%~95%的比率,划归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及团队拥有。

  在鼓励大学生创业方面,《意见》明确,建立大学生创业500万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创业大赛、创业活动举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相关支出。对每年评审的大学生创业优秀项目,分别给予1000元~20万元不等的资金资助;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的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此外,据了解,绍兴目前有10个以上的众创空间,创业人员有1000多人,已经形成一批在全市有影响力的众创空间品牌和创业创新团队。

标签: 绍兴;创业;创新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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