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个2元或3元的小红包,让微信群里的成员抢,这都会被判刑?听听觉得不可思议,可确实是真的。日前,诸暨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个案子,朱某等5个微信群主都被判了刑,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输多赢少 索性自己建群赌博
30岁的朱某是诸暨本地人,没有什么固定的工作,平时就做做小生意,空闲时间喜欢在微信里赌博。
和朱某有同样爱好的还有诸暨人楼某,两个人战绩基本上十赌九输,就没赢过钱,不过输钱让他们看见了赚钱的机会,觉得自己建群当群主、赌博肯定能赚钱。
去年4月,朱某、楼某和其他三位朋友商量后,就搞起了一个微信群,每个人拿出1000元作为赌博坐庄的本金。
朱某先用自己的微信号创建了一个“押尾群”,但因为网速不给力,只用了一两天,随后又重新建了一个“七娃精英不卡群”,这个群很快壮大起来,没多久人数就达到200人。
有了人气,群里的赌博也就正式开始,朱某等5个群主轮流坐庄。
用红包尾数押注赌博 获利可观
微信群是以押注红包金额尾数的形式进行赌博。开始前,庄家会发一个二维码到群里,有意向参与的人员通过扫描二维码将赌资转给庄家,接着赌博人员将押注的号码以及金额发在群里。
所有赌博人员下注结束后,庄家会发一个2元或者3元的整数小红包,供5个人抢,这样就会有5个红包金额,每个金额最后一个数字就是兑奖的号码。
庄家根据之前赌博人员下注的情况,按照事先群里发布的群规,也就是赔率,给押中数字的赌博人员汇钱。
规则比较复杂,总的说来,赔付的赔率是从2倍到58倍不等,赌注从10元到500元不等。
朱某等人交代,刚开始人少,赌博是下午、晚上各一场,到后来人多了就变成了早、中、晚三场,每场发20个红包,赌博一直延续到了去年5月10日。
30多天的时间里,5个人总计组织了七八十场赌博,全部赌资加起来有六七十万元,五个人共获利近6万元。
去年5月22日晚,因为有人举报,朱某等人被抓获。
群主构成开设赌场罪 被判刑
对于这起案件,诸暨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朱某等五个人是以盈利为目的,开设赌场,行为已经构成了开设赌场罪,共同犯罪,但鉴于五个人认罪悔罪,又是初犯,并且积极退赃,最终对五个人判决是“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不等,并处以罚金人民币5000元至1万元不等。
法官解释说,朋友之间互发小额的微信红包,作为小礼物或供群成员抢夺以资娱乐,这种不带盈利性质的行为可视为正常的赠与,但是如果把微信红包作为赌博的一种手段,就可能涉嫌犯罪。微信群主组织、纠集人员利用押注红包尾数、猜单双号等方式进行赌博,就可能涉嫌开设赌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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