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柯桥区人民法院通报了一起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导致的民事赔偿案件。案中在非机动车道违法停车的货车,成为致人死亡事故的“元凶”之一,货车车主因而面临巨额赔偿。
事故发生在2016年12月5日。当时,范某驾驶一辆重型自卸货车,从柯桥滨海工业区由北向南驶往杭州萧山。下午3点1分,该车途经滨海大道滨海石化公交站点时,与同向前方张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当时,张某的前方是由刘某驾驶的一辆重型货车,这辆货车停在非机动车道内,张某在绕开这辆车进入机动车道时,被后方范某驾驶的车撞上。结果,张某及电动车倒地后又与刘某停放在路边的货车相撞。导致张某死亡、电动车损坏。
之后,张某的亲属将范某及所属公司及车辆投保单位中国人保财险、刘某所属公司及车辆投保单位大地财产保险告上法庭。
诉讼过程中,被告对发生事故的基本事实都无异议。这起事故责任如何划定?
据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责任书,范某在驾驶中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存在过错;而刘某将车违法停放在非机动车道内,导致张某只能绕过刘某驾驶的车辆进入机动车道,刘某同样存在过错。经过综合分析认定,双方各自承担50%的责任。
法院核定张某家属所主张的赔偿金额合理部分为98万元,赔偿金额在两位驾驶员所购买的车辆保险范围内。因此,法院一审最终判定中国人保财险和大地保险各自承担一半赔偿金额。
判决落定,整个案件似乎得到了圆满解决,两位驾驶员没有自己掏腰包,也没有遭受牢狱之灾。但是,这样的“运气”并不是人人都有。
法官告诉记者,案件的判决结果跟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有密切关系。如果发生了导致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两人以上重伤的交通事故,违法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很有可能要被认定为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那样的话,被认定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一方,除了要赔偿经济损失以外,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官以此案为例说,如果电动车驾驶员是因为路边违法停车的货车造成事故导致死亡,违法停车的驾驶员要被认定为承担相应责任,甚至是全部责任。希望广大驾驶员从这个案例中吸取教训,违法停车可不是一件小事,很可能给别人带去巨大伤痛,还会给自己带来不小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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