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绍兴 正文
32箱水果因未及时派送而腐烂,被买家退回
怎么赔?寄件人和物流公司谈不拢,邮政管理部门正在处理中
2017年09月14日 09:48:09 来源: 绍兴晚报 记者 陈松

  9月12日,家住柯桥区安昌镇的蔡女士向市级有关部门反映,8月29日,她在安能物流安昌网点给外地买家寄送了32箱红心猕猴桃,总售价5000多元,因该公司未及时派送导致水果腐烂,被买家退回。事后,她向物流公司索赔损失共计3840元,而对方却只愿意赔付1200元,双方分歧较大,希望相关部门能协助处理此事,尽可能帮她挽回损失。

  针对蔡女士反映的情况,以及涉及的理赔问题,记者向涉事当事人、物流公司和绍兴市邮政管理局等进行了采访和核实。

  32箱水果被退回

  赔偿问题谈不拢

  蔡女士表示,这32箱红心猕猴桃是自家生产的,其中有30箱分3批寄往河南驻马店,2箱寄往福建厦门。物流信息显示,这些猕猴桃分别在8月31日到达驻马店,9月1日到福建,之后信息就不再更新了。直到9月6日,两拨货物都被客户拒签退回。到达安昌时,这批猕猴桃已经全部腐烂。

  安能物流安昌网点相关负责人向记者回应,此次货物滞留是有客观原因的,他们承认是物流的过错,也愿意按照公司条款给予一定补偿。他们已与蔡女士多次协商,但在赔偿款上一直未达成一致。

  “32箱红心猕猴桃都是精品礼盒装,是家中两位老人辛勤劳动的成果。我并不指望物流方以每箱售价180元赔偿我们,提出愿意按照每箱120元赔偿,总共3840元。安能物流先后给出900元、1200元两种赔偿价,都太低了,我实在不能接受。”蔡女士告诉记者。

  安能物流安昌网点相关负责人说,在赔偿金协商上,由于寄件人蔡女士并未对寄件货物保价,他们最初提出支付总额900元的赔偿金,蔡女士不同意。此后,又按照寄件毁损赔偿每单200元(4单共计800元),配送费补偿200元,网点额外补偿200元,提出共计1200元的赔偿,蔡女士再次拒绝了理赔提议。在接下来的协商中,他们希望与蔡女士在合理范畴内,按照市场价赔偿损失。

  9月12日,因协商未果,蔡女士向绍兴市邮政管理局投诉。绍兴市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相关规定,蔡女士事先未申报该批快递物品价值,但事后若能确定其实际价值,物流公司应当按照实际价值予以赔偿;如果无法确定实际价值,双方又协商不成,那么物流公司应按照所收取资费的10倍标准予以赔偿,最高不超过800元。该纠纷目前仍在处理之中,预计在30日内给出处理结果。

  网购水果生鲜

  如何避免损失?

  近年来,网购逐渐成为生鲜采购的主流方式之一。在快递运输中,水果腐烂、变质等问题时有发生,由此产生的消费纠纷屡见报端。那么,卖方在发货时要注意哪些事项以保障新鲜果品按时寄到目的地呢?

  市民潘女士向记者谈起网购生鲜经历,“今年8月,我通过网络买过两次百香果,尽管都及时送达,但由于天气太热,运输中也没有放冰袋,有一半水果送到时已经腐烂了。幸运的是,我向商家反映后,得到了及时理赔。”潘女士表示,选择诚信、负责任的商家能降低网购风险。而商家在寄送前也要考虑生鲜的保鲜时间、物流的效率以及配送方式。

  市民杜女士称,她近期在网上团购了一些舟山的海鲜,送来时海鲜还非常新鲜。她说:“在网购生鲜时,我一般比较谨慎。前期在各卖家中多方比较,宁可多花些配送费,选择配送速度相对较快、有冷链运输条件的物流方,这样有助于避免后期发生消费纠纷。”

  柯桥区消保委秘书长吴建江建议:寄件人在选择快递生鲜时应尽量选择实力较强、信誉较好的快递公司。若快递物品涉及金额较大,寄件人最好选择为其保价,以保证在货物出现问题后,更方便、更快捷地获得赔偿。此外,寄件人一定要保留好快递协议,收件人在收到快递件时,认真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向快递公司和寄件人反映,双方无法沟通或协商失败的,要及时向邮政部门投诉反映。

  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律师申铁旗表示,当寄件人将生鲜货品交付给物流公司后,两者之间的邮寄服务合同就成立了。尽管在合同中已经约定了诸如“当货物损坏时,只赔偿运费的三到五倍”之类的最高赔偿责任,但根据《合同法》相关条款,物流公司若没有提醒寄件人注意该赔偿责任条款的话,它就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条款”,寄件人可以通过投诉或起诉等方式获得与货物实际价值相同的赔偿。

标签: 物流 责任编辑: 周舸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