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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这些房地产开发商 为何违规拒收公积金贷款?
2018年01月08日 09:32:39 来源: 绍兴晚报 记者 陈乙炳

  来自热线:“开发商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上月底国家四部门的“喊话”犹在耳边,绍兴就有房产公司被曝“顶风作案”。不少读者向本报反映,越城区“锦樾华府”开发商等不接受市民用公积金贷款购房,购房者只能选择全款付清或用商业贷款。

  不能用公积金贷款

  购房成本大增

  去年12月26日晚,市民沈先生接到锦樾华府销售人员的通知:该公司此次二期楼盘的销售中不接受公积金贷款。而第二天就是认购协议签订日。沈先生说,他原本打算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现在却“被迫”选择商业贷款,“一开始(房产公司)并没有说不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临时通知让我们很被动。”他说。

  市民周女士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她提供的《认购协议》显示,“付款方式”仅两种:一次性付款或商业按揭贷款。记者注意到,周女士已在该协议的落款处签名并按手印。

  昨天,记者在锦樾华府展示中心采访时,现场10多名购房者都提出,希望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因为公积金贷款可大大减轻买房负担。记者了解到,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房者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使用公积金贷款100万元、期限20年测算,可比现行的商贷节省利息支出20万元以上。“省出的钱足够买一个车库了。”市民王先生说。

  部分购房者表示,他们曾就此与开发商沟通。对方给出的理由是:公积金贷款到账慢。对于开发商的这一行为,不少购房者表示已向有关部门反映,“今年1月8日就要进行网签了,目前还未收到任何回复。”有购房者称。

  开发商称

  “开盘前已逐一通知”

  记者了解到,去年12月26日,住建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要求各地开发商不得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

  就购房者反映的问题,记者采访了锦樾华府的开发商——绍兴“环城房产”的销售经理王女士。她表示,四部门发布的这份通知她也在网上看到了。“(不接受公积金贷款)是公司规定(这样做)的,开盘前已广泛告知(购房者)。”她说着,拿出一份购房者的《认购协议》给记者看。“你看,(购房者)都签字同意的。”

  王女士说,不接受公积金贷款的并非只有“环城房产”,绍兴很多房产公司都这样做。至于公司为何要拒绝公积金贷款,王女士没有解释。昨天是周末,记者多次联系越城区房管处等职能部门,未果。

  还有不少楼盘

  拒绝用公积金贷款

  记者调查发现,像“锦樾华府”这样拒绝公积金贷款的楼盘,在绍兴并不少见。如位于越城区城南大道附近的恒大珺睿府,目前开发商只接受“全款、商贷或分期付款”的付款方式,也拒绝公积金贷款。越城区另一楼盘——融创越州府同样拒绝公积金贷款。这些楼盘的销售人员给出的理由是“楼盘还未结顶,销售的是期房”。“很多房产公司建新楼盘都是通过银行贷款,需要资金快速回笼,肯定首选支付全款的客户。”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房产销售人员称,绍兴的很多楼盘,眼下都是不接受公积金贷款的。

  碰到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咋办?住建部等四部门发布的《通知》明确,缴存职工可通过12345市民热线、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等渠道投诉举报。四部门要求,各地要联合开展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限制、阻挠、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中介机构,要责令整改。对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要公开曝光,同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依法严肃处理。

  既然有政策,为何公积金贷款会遭遇尴尬呢?相关监管部门会如何处理?本报将继续关注。

标签: 公积金 责任编辑: 周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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