揽工程得走正道。嵊州人俞某、丁某、朱某和钱某却还想着靠“后门”“关系”揽工程,轻信裘某的吹嘘,结果被骗了207万元。近日,裘某因犯诈骗罪被嵊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并被责令退还207万元给受害人。案子虽然判了,但损失何时才能退还还是个未知数。
52岁的裘某也是嵊州人,能说会道。受害人之一的俞某曾在裘某家做过四五年钟点工。裘某常常吹嘘自己认识很多单位的领导,有能力揽到政府工程,俞某信以为真。2015年底,裘某找到俞某,说嵊州市准备在城南搞拆迁,这些工程挺赚钱的,可以帮他弄,但得准备6万元报名费。见有这么好的机会,俞某很高兴,很快凑了6万现金交给裘某。过了两三个星期,裘某又找到俞某,说要去各个部门疏通关系,还需要9万元钱。俞某又相信了他。
然而,裘某帮俞某揽工程一直没有下文,怕谎话被戳穿,他编造了一个理由:其他公司把他包下来的村子拆了,但政府会把工钱算给他们的,叫俞某等着拿钱好了。俞某相信了。裘某发现俞某很好骗,又编造出了一个“农村公共厕所建设项目”。这一次,俞某仍旧相信他,又凑了7万元钱让裘某去搞“关系”。
2016年初,裘某又忽悠俞某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这回俞某表示家里已凑不出钱了。于是裘某心生一计,说可以找人合伙。俞某真的找到了一个有钱的朋友丁某。
对于裘某的吹嘘,丁某也是深信不疑,被裘某以报名费、关系疏通费等理由骗走6万元。
一段时间后,项目没有进展,丁某开始着急起来,便催裘某快一点搞定。每次裘某都以丁某的工程预算没做好为由搪塞。后来见丁某催得紧,裘某便又生一计,编造出一个“农村路灯工程”,说政府要在农村接太阳能路灯,如果这个工程揽过来可赚大钱。令人意外的是,丁某居然又一次相信了他,并拿出一笔又一笔的钱交给裘某。
然而,是谎言总有被戳穿的时候。2017年10月,裘某欺瞒不下去了,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据公安机关查明,从2015年底开始,裘某先后从俞某、丁某、朱某和钱某处骗取了207万元。这些钱都被他用于还债或挥霍掉了。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